齐艳英,女,1964年出生于
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国致公党党员和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教授。她于1981年至1985年在
辽宁大学法律系学习,并于1986年3月开始在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任教。2000年至2002年期间,她在
辽宁大学法学院进修。自1986年至2008年期间,她先后担任法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08年9月晋升为教授。
齐艳英,女,1964年生于辽宁省沈阳市,
汉族,中国致公党党员,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教授。1981年至1985年在辽宁大学法律系学习,1986年3月至今在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任教。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辽宁大学法学院进修。1986年3月至2001年7月任法学助教、讲师,2001年9月至2008年8月任法学副教授,2008年9月晋升教授。
25年来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专、本科生主讲
民法、婚姻法、国际私法等课程,近五年来主持省部级课题6项,出版编著教材两部,在编教材两部,发表学术论文十篇,获省部级奖十次,校内获奖多次,2008年获校优秀教师称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