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是辽宁师范大学直属的一个
二级学院,源于1987年成立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2003年独立成立法学院。下设三个本科专业或方向和七个教研室以及两个研究所,设有多种教研辅助设施。
学院现设七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和
国际法教研室)和两个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所、青少年法学研究所),
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也设在该院。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自1994年以来,在科学
社会主义和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招收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在2004年起开始招收法学教育教学论硕士研究生,授予
教育学硕士学位。
2011年3月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律
历史学、
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劳动法学、军事法学等二级学科。在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设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开设
多媒体课、双语课、研究型课程,并针对法学专业特点运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时法学院教学的突出特色,学院获批了
辽宁省法学实践教学团队,“法学综合实践教学法”还荣获省优秀教改成果
二等奖。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在校期间便有在《
中国律师》、《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有的论文获国家级优秀论文奖。
学校与省内的公、检、法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建立稳定的联系,在12个单位中建立实习基地,并设有
大连市职工法律志愿者援助站及社区“法律服务超市” ,变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先后主持或参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主持教育部项目5项,主持司法部项目6项,主持省级项目50余项。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非常重视学术交流,多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院讲学,学院教师也曾赴
日本、美国等国进行讲学、学术访问或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