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际遇,
登封市唐庄磨沟人,明末农民起义领袖。自幼务农,精于武术。
崇祯十一年(1638年),登封县衙役到磨沟逼粮要款,态度十分凶悍。李际遇为义愤所激,打了衙役,率众进城请免粮税,知县廷诲不但未免粮税,反而以“殴打役吏,率众闹堂”的罪名,将李际遇带上枷锁,拴在衙门前
石狮子腿上“示众”。当地群众以送坐石为名,给他一块大石头。夜幕降临,李际遇在群众的帮助下,将石狮子腿砸断,逃回家中。扯下红布被面,跑上尖山,树起义旗,招兵聚将,举行起义。一日之内,前来入伍的不下数百人,很快队伍发展到四、五万人,经常活动在
登封市、
汝州市、
新密市、
巩义市一带,对地方上的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给予沉重打击。
崇祯十五年(1642年)八月,攻开登封城,杀了贪官鄢廷诲、
典史王大壁,西去。
崇祯十六年(1643年)闰十一月,李际遇接受了朝廷的委派,任
河南省总兵,镇守
洛阳市,抗击清兵。
李际遇的出身,在《
寄园寄所寄》“河南诸寨”条中记载最为详细:李际遇,
登封市人,幼读书,曾应童子试不就,去而,遇矿徒用饮食相交结,有陈金斗者,为其
军师。金斗自谓受天书,能占侯望气,乘旱荒以蛊惑倡乱,官军擒金斗并际遇妻子杀之。惟际遇中伤乘马得脱。时禹州有任辰者,有众二万人,寻为官军所杀。际遇复其众,与于大忠、申靖邦、周如立、姬之英等,各结土寨。李踞登封之上寨,于踞高之屏风寨,放火杀人,并邻寨以自益。于大忠破
宜阳县、新安二城,永宁、大宋各寨,极凶惨,而际遇羌有善意,人归之。《
寄园寄所寄》记载:“李际遇之在玉寨,亦以不早降官军,执至
京师死。”。
李际遇起义的时间,据《明史》所记在
崇祯十三年:“十三年,登封土寇李际遇因岁饥倡乱,旬日间众数万。”
“崇祯十三年大旱,蝗为灾,斗米价至二两,饿孚盈野,父子相食。”但《明史·杨嗣昌传》在“(崇祯)十二年”之下,却亦记载着:“当是时……关河大旱,人相食,土寇蜂起。
陕西省窦开远、
河南省李际遇为之魁。饥民从之,所在告警。”
“十七年癸未七月,土贼李际遇、申靖邦率众攻城二十昼夜未下。八月初八,逆闯
李自成陷城去,李际遇贼遂盘居城内,土民星散。李自成杀申靖邦于金店寨。”崇祯十七年七月,当时李自成军已经历了攻陷北京、灭亡明王朝、又败于
山海关区之役等一系列重大事变,正向陕西一带撤退,杀李际遇的同伙申靖邦,当是因争夺势力而起,但李自成不久就放弃河南向西。这一年春,另外两股割据势力刘洪起与沈万登自相残杀,沈万登被夷灭,刘洪起受李自成部将
袁宗第之逼弃地投奔
左良玉,这一片
中原地区之土,遂让李际遇称尊。李自成退向
陕西省,接踵而来的清军,就成为李际遇主要打交道的对象。
李际遇正式受明朝廷招抚在
崇祯十六年四月,《流寇志》记载:“帝遗兵部职方司主事王某,联络土寨,恢复中原。宣旨招降李际遇,际遇迎诏使入山寨。”然而到了同年八月,明朝廷任命陕西
总督孙传庭为七省督师,率师出关剿“贼”。起初,官兵方面取得了一些胜利,在这种情况下,李际遇却与
李自成军潜通消息,告之官军饥疲:“时官军乘胜深入,乏食。降将李际遇通贼,自成精骑大至。”造成了明军“死亡四万余人”的惨败,明朝耗尽了它最后一点能够镇压农民起义军的武力,从此走上了灭亡之路。
李际遇向李自成军通报明军消息的举动,已经很难说是心向农民起义军,更多的是一种观望风色的
投机行为。
载他死于
顺治四年,以“坐与贼党王道士通谋”之罪,并兄弟及子俱伏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