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志高
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等功臣、二级战斗英雄
薛志高(1930年-1952年11月4日),男,四川省简阳县柏合乡二河村(现龙泉驿区柏合街道二河村)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五军第二十九师第八十七团第五连副班长,革命烈士。
1951年,薛志高随部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11月4日,薛志高在上甘岭战役中牺牲。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为薛志高追记特等功,并授予二级战斗英雄称号。1953年,薛志高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人物生平
薛志高生于1930年,四川省简阳县柏合乡二河村(现龙泉驿区柏合街道二河村)人。
1950年初,薛志高进入龙泉驿区武装中队,参加平息土匪暴乱,由于在平叛中表现突出,暴乱平息后被推荐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
1951年,薛志高随部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11月4日,薛志高所在部队参加上甘岭反击战,在向阵地进攻时,薛志高左腿被炮弹炸断。随后他与双目失明的战友王合良互相配合,继续向敌阵地冲锋,最终在敌人反扑中牺牲。
人物事迹
1952年11月4日,上甘岭战役中,薛志高所在连队参加反击537.7高地北山的战斗,他所在班参加了突击排。在攻击中,班长牺牲了,他指挥全班继续冲击,左臂负伤,仍坚持战斗,并夺回了一个阵地,歼敌28名。在向另一阵地运动时,薛志高的左腿被炮弹炸断,在看见双眼被打瞎的战士王合良后,便叫王合良背着他为其指路,继续向前冲击。敌人反扑过来,被他们击退。当他只剩一个手榴弹时,敌人向他扑来,他拉响手榴弹与敌人同归于尽。
获得荣誉
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为薛志高追记特等功,并授予二级战斗英雄称号。1953年,薛志高被批准为革命烈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其家属颁发了由毛泽东签署的《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人物事迹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