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藏剧团(初称
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工队)成立于1965年。剧团成立以来,不断继承和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优秀
文化遗产,开创了具有浓郁地方民族特色的演出形式,现已成为能够上演大型藏戏和大中型歌舞节目的艺术表演团体。
基本介绍
青海省藏剧团(初称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工队)成立于1965年。
青海省藏剧团在国内外的演出和长期深入农村、牧区的演出实践中,根据文化市场的需求,结合自身特点,为了剧团长远的发展,适时确定了自己的发展方针——以藏剧为主兼演歌舞。在建团以来先后创作演出了一批优秀的歌舞及藏戏艺术作品。
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剧团始建1985年,1998年10月经
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青海省藏剧团,1999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现与原团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规模
现有以
藏族为主,包括回、
撒拉族、蒙古、土、汉等民族的演职人员63人
特点
剧团成立以来,不断继承和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优秀
文化遗产,开创了具有浓郁地方民族特色的演出形式,现已成为能够上演大型藏戏和大中型歌舞节目的艺术表演团体。
发展方针
剧团在国内外的演出和长期深入农村、牧区的演出实践中,深切地感到广大群众的文化需要是多方面的,他们不仅要看民族歌舞,更希望看到藏剧的演出。根据文化市场的需求,结合剧团自身的特点,为了剧团长远的发展,适时确定了自己的发展方针——以藏剧为主兼营歌舞的道路。
创作成就
在这个道路上已走出二十年,实践证明,剧团的发展是正确的,这二十年来剧团创作了一批优秀的歌舞及藏戏艺术作品。剧团创作演出了
歌剧《大黄山下》,舞蹈《弓舞》、《丰收之歌》、《思念》、《
草原牧歌》,歌曲《热贡—金色的家乡》、《美丽的青海》、《雄鹰》、《请到雪域来观光》,扎木念弹唱《心欢乐》《那吉才洛》、《卓多大叔》等大量的舞蹈、
声乐等优秀作品和藏族酒曲、拉伊、则柔等民间小调节目和大型雪域风情歌舞《香巴拉的祝福》。
获奖情况
大型神话藏戏《
诺桑王子》,获
青海省新中国成立35周年优秀剧本创作奖;大型藏戏《意乐仙女》,获1982-1983年度全国优秀剧本奖并赴
香港特别行政区演出;大型藏戏《苏吉尼玛》获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剧本“
孔雀奖”创作银奖,应邀参加西藏雪顿节的演出。大型藏戏《藏王的使者》创作和演出的成功则标志着剧团藏戏表演进入了鼎盛时期,该剧先后获得1993年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剧本“孔雀奖”银奖,1994年获曹禺戏剧文学奖,1996年获文化部颁发的文化新剧目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之际,该剧被选为新中国舞台影视艺术精品。1993年剧团创作演出的大型现代藏戏《金色的黎明》,获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剧本
孔雀奖金奖,获
青海省“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2000年荣获文化新剧目奖。大型藏戏《纳桑贡玛的悲歌》荣获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剧本“孔雀奖”银奖。以上歌舞作品及六台大型藏戏不但为宣传青海,也为繁荣
中原地区的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艺术家
剧团现有主要艺术家:多杰太(二级编剧,代表作品《苏吉尼玛》、《藏王的使者》)、华本加(二级编剧,代表作品《意乐仙女》、《金色的黎明》)、拉吉玛(二级演员,代表作品《意乐仙女》、《金色的黎明》)、仁青卓玛(二级演员,代表作品《苏吉尼玛》、《藏王的使者》)、洛哇(二级演员,代表作品《藏王的使者》、《金色的
黎明》)等。获得
获得荣誉
剧团还先后被评为省级、国家级农村文化先进集体;州级、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先进集体;1990年被文化部授予“坚持改革创新、振兴藏戏艺术”荣誉称号;1991年被评为国家级文化系统先进集体;1999年被评为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7年6月8日,青海省藏剧团获得国家文化部颁布的首届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奖。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
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青海省藏剧团)获得“黄南藏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精彩欣赏
《热贡神韵》由青海省藏剧团-黄南州民族歌舞团创作。该剧从地域文化切入,对原生态的舞蹈、
曲艺、藏戏、
宗教音乐等民间艺术元素进行提升与加工,既突出展现了高原人民独特的人文精神,又着重体现了
热贡地区世代传承的
文化遗产。
通过真实唯美的舞台艺术手段,将热贡文化领域的自然、历史、人文等艺术资源,用充满诗情画意的创意呈现出来。
参加节目
2022年2月1日,参加的《2022年春节戏曲晚会》在
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戏曲频道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