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江
第二十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央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
陈小江,男,汉族,1962年6月生,龙游县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编辑。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央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
人物履历
1980—1984年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4—1986年 中国电力报社编辑
1986—1989年 中国水利电力报社电力室编辑、副主任,总编室副主任
1989—1993年 中国水利报社总编室主任
1993—1995年 中国水利报社总编辑(副局级)
1995—1996年 中国水利报社社长、总编辑
1996—1998年 中国水利报社社长、党委书记
1998—2000年 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中国水利报社社长、党委书记
2000—2008年 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其间:2001.11—2004.03挂职任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u003c2003.02\u003e)
2008—2009年 水利部办公厅主任
2009—2011年 水利部党组成员兼办公厅主任
2011—2015年 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15.03—2015.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5—2016年 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副部长级)
2016—2017年 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7—2017年 监察部副部长
2017—2018年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
2018—2020年 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18.06)
2020—2022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22— 中央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
担任职务
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第二十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
职务任免
2018年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陈小江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经表决,决定任命陈小江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2022年2月,根据中央统战部官网“领导之窗”栏目显示,陈小江已出任中央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陈小江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担任职务
职务任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