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正,不畏权贵。淳 元年(1241年),参加馆试后升为秘书省正字;宰相
史嵩之遣人笼络,采公不予理睬。一日早朝在奏对时说:“国家败坏已极,以权谋私非一人,祸酿非一日也,不光当权者之罪,此乃皇上贪欲之心未泯所致也……”,深得
赵昀嘉许。后任
校书郎,转调为著作郎,又升右正言官兼侍讲……。
后又调为
侍御史,再奏《正名器疏》,升左
谏议大夫兼侍读。宋淳 五年(1245年),长溪西北乡申请析县已二十几年,因县治选址悬而未决。郑采公力主县治设韩阳坂,呈诗理宗曰:“韩阳风景世间无,堪与
王维作画图。四面罗山朝虎井,一条带水绕龟湖。形如丹凤飞衔印,势似
沧龙卧吐珠。此处不堪为县治,更于何处拜皇都。”理宗阅后,深为感动,便御批“敷赐五福,以安一县”,于是析
长溪县西,北乡地建
福安市,县治设韩阳坂……。
淳 七年(1247年)七月,授郑采公为端明殿学士同书
枢密院事;……。《
宋史》评论郑采和师雍都是正人,而意不合,至各袒所说,这也是君子的过失……;郑采还未正式请辞职,便急于求去,旨下仍以原职为临安府洞霄宫提举,赐衣带鞍马,未辞职而赐行,此是对郑采公的特殊礼遇。
淳 九年(1249年),授采公为资政殿学士,常伴
赵昀;一日闲谈时告诉皇上家居长溪县北山,建有澄庵;理宗御书“北山澄庵”赐他,并作诗题扇送行,诗曰:“秋思太华峰头雪,晴忆
巫山一片云。去国时来犹未得,诗篇遥赠北山君。”采公同年逝世;赠通政大夫,葬于福清县宁德里,县令郑因他建县有功,在县治南面的南山峰下建祠纪念他。
爱新觉罗·旻宁已丑年(1829年)《锦里郑氏族谱》(锦里今
福安市城关街尾),风俗篇《免役》载:宋理宗淳 五年析
长溪韩阳坂为县,由邑人郑子化倡议,
进士郑采以端明殿学士回梓允协其议,赋诗奏闻,报可。签厅官郑 踏勘其地,剪除
荆棘,初设知县郑黼踵而成之。自宋迄今。历朝邑侯以“四郑”建邑有功,重加优奖,邑中
郑姓子孙准其世代免力役之征;里中亦不必设立保社,其户首一图一甲应属郑族,凡我宗人千秋顶祝。按
乾隆十四年邑侯秦士望以小夫匀派锦里,族中阜长具禀以事闻,遂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