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位老太太下公交车时被撞倒,彭宇与路人去扶摔倒的老太太。经过鉴定,老太太被摔成
骨折,构成8级伤残。后被撞老太太指认是彭宇撞倒的她。彭宇也被老太太与其家属告到法院。2007年9月,经
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2008年,彭宇与老太太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2017年,据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发文报道,彭宇承认于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自己确实与被撞老太太
徐寿兰发生碰撞。
2006年,彭宇在水西门广场公交站台下公交车的时候,由于一名老太太摔倒,因此他与路人去帮助老太太。但是老太太指认是被彭宇撞倒,后彭宇被老太太与其家属告到法院。2007年9月,彭宇经
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但是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2008年3月,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彭宇与老太太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2017年,彭宇表示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自己确实与
徐寿兰发生碰撞。
2006年11月20日,水西门广场公交站台,一名老太太在等83路车。由于人流量较大,老太太被撞倒,并且摔成
骨折,后到医院鉴定,构成8级伤残。对此老太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因此将其告到法院,并要求索赔13万多元。
彭宇对此表示自己是无辜人员,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太要去搭乘第三辆车,自己是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在他下车后,发现一位老太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但是事情结束后,老太太表示撞到自己的是彭宇。
2007年9月,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否相撞;二、损失数额问题。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前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
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2017年,据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发文报道,彭宇已经承认自己于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
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原告徐寿兰因“诬告好人”的舆论影响饱受网友辱骂和媒体骚扰,不得不多次搬家,在疾病折磨和身心煎熬中于2010年去世,年仅68岁;被告彭宇在成为“名人”后工作和生活都被打乱,最终选择离开南京,隐姓埋名,从此再无消息。法官王浩因判决失误,先是被停职审查,后被调到离街道办还有3公里远的挹江门司法所,这个司法所藏身于破旧居民区的弄堂里,很多居民都不知道,一位法学硕士沦落成为一名偏僻基层的办事员,因此彭宇案造成一系列负面社会影响,包括引发公众对道德水平滑坡的担忧,导致此后十数年间,“扶不起”等事件在各地屡屡上演,做好事成了高风险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