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阳石刻集记
嵩阳石刻集记
《嵩阳石刻集记》是由清代时期担任登封市知县的叶封所著的一部记录碑刻的书籍,共分为两卷,由浙江省汪啔淑收藏。叶封,字井叔,湖北黄州人,曾在顺治成为进士,并最终升任至工部虞衡司主事。这部作品是在他于康熙癸丑年任职登封知县期间创作的,由于登封位于嵩山南部,因此书中收录的碑刻均以此命名。
内容介绍
《嵩阳石刻集记》最初出版时曾受到学者顾炎武潘耒的批评。顾炎武指出,《开母庙石阙铭》中的“重曰”二字应出自《楚辞·远游篇》,表示的是“言之不足而长言之”的意思,而非叶封误解的“重日”,并认为这一行的文字现在只保存了六个字,其中“两年”之后,“重曰”之前的部分并未雕刻,这更证明了它不是用来记载日期的。潘耒则质疑为何《嵩阳石刻集记》没有收录太安二年的《后魏中岳庙碑》和天宝十四载的《少林寺还天王师子记》这两块碑刻。尽管如此,顾炎武在其著作《金石文字记》中多次引用了《嵩阳石刻集记》中的资料,而景日昣的《说嵩·金石类》更是直接采用了整本书的内容。此外,清末时期的金石学著作大多只是对碑刻进行了简单的题跋,而《嵩阳石刻集记》则是详细收录了碑文全文,方便读者查阅。书中不仅包含了《汉嵩山太室神阙铭》《开母庙石阙铭》《少室神道石阙铭》等重要碑刻,还有唐朝的《则天封祀坛碑》和《夏日游石淙诗》,这些碑刻在其他文献如洪适的《隶释》《隶续》,欧阳修赵明诚的合著中都没有被收录。同时,对于东魏嵩阳寺碑文中的一些错误字形,如“东”讹为“柬”,“矩”讹为“短”,“驯”讹为“巡”,“苑”讹为“菀”,“洋”讹为“庠”,《嵩阳石刻集记》也进行了纠正。王士祯在《蚕尾集》中提到叶封精通《尔雅》和《说文解字-附音序笔画检字》的训诂工作,擅长篆隶书法,并且他还亲自编写了《嵩志》二十一卷,广泛搜集了自汉唐以来的碑版文字,另外还特别整理出了《石刻集记》两卷。王士祯将叶封的作品与刘原父、薛尚功相比较,可见当时人们对他的学术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
作者简介
叶封,字井叔,黄州府 (今属湖北省) 人。顺治十六年(1659) 进士,官至工部虞衡司主事康熙十二年 (1673) 官登封市知县时编撰《嵩阳石刻集记》。
参考资料
嵩阳石刻集记.缺书网.2024-08-31
嵩阳石刻集记.虚阁网.2024-08-31
嵩阳石刻集记.明清小说网.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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