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V· 伊瓦特(Herbert Vere Evatt)是一位
澳大利亚政治家和法官,1894年4月30日出生于
新南威尔士州的伊斯特梅德兰德,1965年11月2日去世。他曾在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担任法官,任期为1930年至1940年,担任澳大利亚总检察长和外交部长,任期为1941年至1949年,并在1951年至1960年期间担任澳大利亚工党的领袖和反对党领袖。
伊瓦特在
悉尼北岸长大,曾在
悉尼大学学习法律,并于1924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新南威尔士州立法议会任职期间(1925年至1930年),伊瓦特被斯卡林政府任命为高等法院法官。他当时只有36岁,是该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任命者。他被认为是一位富有创新精神的法官,但在1940年联邦选举后离开了法院,寻求进入联邦议会。
1941年,
工党在
约翰·柯廷的领导下重新上台。伊瓦特被任命为总检察长和外交部长,担任柯廷和本·奇夫利政府的职务,直到1949年联邦选举的失败。他曾担任1948年至1949年
联合国大会主席,并协助起草《世界人权宣言》。在奇夫利于1951年去世后,伊瓦特当选为工党领袖。由于党内对于冷战期间对
共产主义的态度存在内部紧张局势,导致1955年党派分裂。在伊瓦特的领导下,工党在1954年、1955年和1958年连续三次联邦选举中落败。他在面临三次领导层面的动摇后,最终在1960年退休,并接受了
新南威尔士州首席大法官的职位。
H·V·伊瓦特博士,全名赫伯特·威尔·伊瓦特博士(
英语:Herbert Vere Evatt),(30 April 1894 – 2 November 1965),是
澳大利亚法学家、法官、律师、政治家和作家。依瓦特的正式称谓(也是
联合国使用的正式中文译名)是“H·V·伊瓦特博士”,但生前一般被称为“博士”(Doc)。
国际上,伊瓦特1948-1949年曾任
联合国大会第三届主席,并参与起草世界人权宣言。1946年任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首任主委。
在国内,伊瓦特1930-1940年任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法官。高院法官是终身职务,但伊瓦特为了从政而辞职,1941-1949年历任
澳大利亚副总理、律政部长、外交部长等。1951-1960年任澳大利亚
工党领袖,但未能领导工党赢得大选而无缘总理职位。1955年伊瓦特与党内
天主教反共派的决裂造成了工党的一次大分裂。1960年伊瓦特辞职并退出政坛后1960-1962年任
新南威尔士州首席大法官。
伊瓦特生于新南威尔士州小镇
梅特兰,后入读
悉尼老牌名校堡垒街中学,后赢得奖学金入读
悉尼大学,1915年获一级荣誉文
学士(数学、逻辑、哲学和英语专业)及哲学专业的大学奖章,1916年获文硕士学位,1918年获一级荣誉法学士学位及法律专业的大学奖章,1919年毕业,成为历史上少有的两次获大学奖章的学生之一。 1924年又以论文方式获得极少颁发的法学博士学位(
澳大利亚法律专业的博士学位是“法学
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只用以表彰对法律学有特别贡献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