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
内蒙古呼伦贝尔下辖旗
鄂温克族自治旗,是全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鄂温克”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鄂温克族自治旗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大兴安岭西侧、呼伦贝尔大草原东南部。
1958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宣告成立。全旗辖4个镇1个乡5个苏木,44个嘎查、29个社区,首府所在地为巴彦托海镇。辖区共有25个民族,总人口134790人。全旗除北部偏东地区外,气候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温度在零下2.4℃~零上2.2℃之间。2023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83.18亿元,同比增长4.4%。城镇、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8873元和33349元,同比分别增长5.6%和7.4%。
鄂温克自治旗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全国文明旗县城”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鄂温克”为鄂温克族人的自称,意为“住在山林中的人”。
为在黑龙江中上游以北的广大地区建立起巩固的统治,皇太极于崇德四年至五年(1639—1640)发动了征服索伦部的战争,最终统一了索伦诸部,派军队在黑龙江北岸的索伦村屯驻守,将鄂温克部落以氏族为单位编成佐,任命氏族酋长为章京(佐领),并规定了索伦部众按时向盛京纳贡的义务。每个鄂温克男丁,都要交纳貂皮一张作为贡赋。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清朝在黑龙江以北索伦部的广大地区建立起有效的统治。
顺治,鄂温克人南迁到嫩江流域,理藩院任命达如汉布勒、扎木苏等人为首领,授予副都统印信,直接管辖鄂温克等族事宜。雍正十年(1732),清政府将布特哈(满语,意为打牲)的5个阿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3个扎兰(满语,连或队之意)的达斡尔族、鄂温克、鄂伦春壮丁规定了旗色,编成了布特哈八旗。同年,由布特哈迁来索伦镇(今称鄂温克)、厄鲁特、巴尔虎、鄂伦春族、达呼尔(今称达斡尔)兵丁3000名,编入八旗,驻防呼伦贝尔市,城址定于“海兰儿(海拉尔区)”,命名“呼伦贝尔古城”。1743年(清乾隆八年),设置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当代鄂温克族自治旗地区隶属于时黑龙江将军辖区呼伦贝尔副都统。1790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太吉率三氏蒙古族厄鲁特部迁锡尼河流域,也被编入索伦八旗。1928年建厄鲁特旗。1917~1928年间苏联境内的部分蒙古族布利亚特部迁至伊敏河镇、锡尼河一带,于1921年建布利亚特旗。
东北沦陷后,伪满洲国撤黑龙江省。1932-1933年将索伦八旗、布利亚特旗、厄鲁特旗合并建索伦旗,隶属于兴安北省。时索伦旗范围包括当代鄂温克族自治旗全境以及当代免渡河镇、牙克石市市区、特尼河苏木、海拉尔区建设街道和哈克镇。1945年划入呼伦贝尔自治省,1948年呼伦贝尔自治省改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1948年当代建设街道划出,1949年当代特泥河苏木划出,1950年当代哈克镇、牙克石市市区、免渡河镇划出。1958年8月1日改称鄂温克族自治旗,辖辉、伊敏、锡尼河东、锡尼河西、南屯(现巴彦托海镇)、巴彦嵯岗6个苏木(后改称人民公社)和1个公私合营牧场。1961年,由锡尼河东公社分出孟根楚鲁公社,南屯公社分出巴彦塔拉公社。
1968年2月,自治旗革命委员会成立。1969年8月1日,鄂温克族自治旗随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73年,巴彦嵯岗人民公社分出大雁办事处;1975年,改处为镇,全旗辖1个镇(大雁镇)、8个人民公社(辉、伊敏、锡尼河东、锡尼河西、孟根楚鲁、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巴彦嵯岗)和1个公私合营牧场。
1978年南屯人民公社改称为巴彦托海人民公社。
1979年7月1日,随呼伦贝尔盟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0年12月,撤销旗革委会,恢复旗人民政府。
1980年,撤销巴彦托海人民公社,改建巴彦托海镇。同年12月,撤销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全旗辖巴彦托海、大雁2个镇和辉、伊敏、锡尼河东、锡尼河西、孟根楚鲁、巴彦塔拉、巴彦嵯岗7个人民公社。
1984年,设立阿尔善诺尔苏木,并成立苏木筹备工作组。
1984年10月18日,撤销巴彦塔拉人民公社,成立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撤销孟根楚鲁公社建置,恢复苏木建置,分别设立锡尼河东苏木和孟根楚鲁苏木。同年10月25日,旗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撤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建立乡、镇、苏木人民政府。
1985年2月,筹建红花尔基镇,同年成立伊敏河办事处。1986年12月1日,红花尔基镇人民政府成立。1988年4月,伊敏河镇人民政府成立。
1988年5月27日,撤销阿尔善诺尔苏木筹备工作组,成立阿尔善诺尔苏木人民政府。同年9月,旗人民政府将辉苏木所辖乌日切希、额格都宝龙、伊拉拉塔3个嘎查划归阿尔善诺尔苏木,并将阿尔善诺尔苏木更名为北辉苏木。
1990年6月,改大雁镇为大雁矿区,全旗辖1区3镇1乡7个苏木,即大雁矿区、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伊敏苏木、辉苏木、北辉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孟根楚鲁苏木、巴彦嵯岗苏木。
通过1993年,1997年及之后的多次边界文件确定了与牙克石市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的边界。东部旧北界49°15′37″废止。
2001年4月,撤销北辉苏木,其区域并入辉苏木;撤销孟根楚鲁苏木,其区域并入锡尼河东苏木
2001年10月,呼伦贝尔市撤盟设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由呼伦贝尔市管辖。
2005年,全旗辖1个矿区、3个镇、1个民族乡、5个苏木,即大雁矿区、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伊敏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辉苏木巴彦嵯岗苏木。旗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巴彦托海镇。
2006年,合并大雁镇和巴彦嵯岗苏木为巴雁镇,锡尼河东苏木和锡尼河西苏木为锡尼河镇;红花尔基镇并入伊敏苏木。全旗辖4镇1乡2苏木,即巴彦托海镇、巴雁镇、伊敏河镇、锡尼河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辉苏木、伊敏苏木。
2010年,伊敏苏木分出红花尔基镇。
2011年5月,巴雁镇分设大雁镇和巴彦嵯岗苏木,锡尼河镇分设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48年,当代建设街道划出。
1949年,当代特泥河苏木划出,
1950年,当代哈克镇牙克石市市区、免渡河镇划出。
1961年,由锡尼河东公社分出孟根楚鲁公社,南屯公社分出巴彦塔拉公社。
1973年,巴彦嵯岗人民公社分出大雁办事处;
1975年,改处为镇,全旗辖1个镇(大雁镇)、8个人民公社(辉、伊敏、锡尼河东、锡尼河西、孟根楚鲁、南屯、巴彦塔拉、巴彦嵯岗)和1个公私合营牧场。
1978年,南屯人民公社改称为巴彦托海人民公社。
1980年,撤销巴彦托海人民公社,改建巴彦托海镇。同年12月,撤销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全旗辖巴彦托海、大雁2个镇和辉、伊敏、锡尼河东、锡尼河西、孟根楚鲁、巴彦塔拉、巴彦嵯岗7个人民公社。
1984年,设立阿尔善诺尔苏木,并成立苏木筹备工作组。
1984年10月18日,撤销巴彦塔拉人民公社,成立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撤销孟根楚鲁公社建置,恢复苏木建置,分别设立锡尼河东苏木和孟根楚鲁苏木。同年10月25日,旗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撤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建立乡、镇、苏木人民政府。
1985年2月,筹建红花尔基镇,同年成立伊敏河办事处。1986年12月1日,红花尔基镇人民政府成立。1988年4月,伊敏河镇人民政府成立。
1988年5月27日,撤销阿尔善诺尔苏木筹备工作组,成立阿尔善诺尔苏木人民政府。同年9月,旗人民政府将辉苏木所辖乌日切希、额格都宝龙、伊拉拉塔3个嘎查划归阿尔善诺尔苏木,并将阿尔善诺尔苏木更名为北辉苏木。
1990年6月,改大雁镇为大雁矿区,全旗辖1区3镇1乡7个苏木,即大雁矿区、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伊敏苏木、辉苏木、北辉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孟根楚鲁苏木、巴彦嵯岗苏木
通过1993年,1997年及之后的多次边界文件确定了与牙克石市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的边界。东部旧北界49°15′37″废止。
2001年4月,撤销北辉苏木,其区域并入辉苏木;撤销孟根楚鲁苏木,其区域并入锡尼河东苏木。
2005年,全旗辖1个矿区、3个镇、1个民族乡、5个苏木,即大雁矿区、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伊敏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辉苏木巴彦嵯岗苏木。旗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巴彦托海镇。
2006年,合并大雁镇和巴彦嵯岗苏木为巴雁镇,锡尼河东苏木和锡尼河西苏木为锡尼河镇;红花尔基镇并入伊敏苏木。全旗辖4镇1乡2苏木,即巴彦托海镇、巴雁镇、伊敏河镇、锡尼河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辉苏木、伊敏苏木。
2010年,伊敏苏木分出红花尔基镇。
2011年5月,巴雁镇分设大雁镇和巴彦嵯岗苏木,锡尼河镇分设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
区划详情
鄂温克族自治旗辖5个苏木、1个民族乡、4个镇
鄂温克族自治旗辖10个乡级行政区,包括4个镇、1个民族乡、5个苏木,分别是巴彦托海镇、大雁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巴彦嵯岗苏木锡尼河西苏木锡尼河东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伊敏苏木辉苏木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鄂温克族自治旗地处伟大中国的东北边疆、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呼伦贝尔大草原东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18°48'02"一121°09'25",北纬47°32'50"一49°17′37″。全境东西宽173.25千米,南北长187.75千米。鄂温克族自治旗总面积19111平方千米,占呼伦贝尔市总面积的7.39%。
地质地貌
自治旗位于大兴安岭山地西北坡,处于大兴安岭山地向呼伦贝尔高平原过渡地段,属高原型地貌区。境内中山、低山、丘陵、高平原地貌自然融为一体,地势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倾斜。东南部山地属中山、低山地貌,山体走向多为北东向,最高海拔1706.6米,我国著名的大兴安岭山脉经过此处。中部为中山、低山丘陵地貌,是山地向高平原过渡地带,低山和丘陵相间分布,海拔为800-1000米,山顶和丘岗比较平坦,谷地比较开阔,河网密布,水源比较丰富。低山丘陵以西,是呼伦贝尔市高平原的一部分,地面开阔平坦,稍有波状起伏,河流少、河水比较浅,河床宽浅曲折,形成开阔的河漫滩和河谷洼地。最低点位于旗政府所在地巴彦托海镇北河谷地带,海拔602米。
气候
鄂温克族自治旗地处中高纬度,全旗大部属中温带大陆性草原气候,北部偏东地区属中温带季风性森林草原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多风,季平均气温-20℃;夏季温和短促,降水较集中,季平均气温19.7℃;春秋两季气候变化剧烈,昼夜温差大,降水少,多大风,天气变化复杂。整个区域的热量地势走向由东向西逐渐增加,年极端最高气温37.7℃,年极端最低气温-45℃~-47℃,年平均气温为-2.4℃~2.2℃。年平均无霜期100--120天,最长年份140天,最短年份不到100天。初霜日一般在9月中旬。境内降水自东南向西北递减。一般年平均降水量350毫米,多集中于7、8月份,年平均蒸发量1466.6毫米;大部属半干旱区,北部偏东地区属半湿润区。光热资源丰富,年太阳总辐射量在121~129千卡/平方厘米,年均日照时间长达2900小时,大于等于0℃积温2354.9℃;夏季最长日照可达16小时,冬季最短日照时数8小时。风力大小受地形影响,常年风速自东南向西北逐渐增大,大部地区年平均风速在4米/秒以内,年平均大风天数21-25天。
水文
旗水文地理属黑龙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水域海拉尔河水系。最大的河流是伊敏河,全长359.4公里,有258条大小河溪汇入伊敏河;伊敏河在海拉尔区北部汇入海拉尔河。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一、耕地6.42万公顷(96.25万亩)。其中,水浇地面积为523.42公顷(0.7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82%;旱地面积为6.36万公顷(95.4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9.1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2万公顷(19.87万亩),占全旗耕地的20.6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74万公顷(56.10万亩),占全旗耕地的58.2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5万公顷(20.28万亩),占全旗耕地的21.0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1公顷(61.50亩),占比可忽略不计。
二、林地64.71万公顷(970.7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63.08万公顷(946.25万亩),占林地面积的97.48%;灌木林地面积为970.47公顷(1.4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0.15%;其他林地面积为1.53万公顷(22.9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37%。
三、草地92.62万公顷(1389.3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为88.45万公顷(1326.82万亩),占草地面积的95.50%;人工牧草地面积为1.46万公顷(21.92万亩),占草地面积的1.58%;其他草地面积为2.71万公顷(40.58万亩),占草地面积的2.92%。
四、湿地18.29万公顷(274.35万亩)。其中,森林沼泽面积为285.28公顷(4279.20亩),占湿地面积的0.16%;灌丛沼泽面积为1.27万公顷(19.10万亩),占湿地面积的6.96%;沼泽草地面积为16.86万公顷(252.91万亩),占湿地面积的92.18%;内陆滩涂面积为1271.60公顷(1.91万亩),占湿地面积的0.70%;沼泽地面积为3.22公顷(48.30亩)。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4万公顷(21.6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面积为3244.67公顷(4.87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22.46%;村庄面积为6023.94公顷(9.04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1.70%;采矿用地面积为4898.67公顷(7.35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3.9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77.14公顷(0.41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92%。
六、交通运输用地8374.89公顷(12.5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542.86公顷(0.81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6.48%;公路用地面积为1897.07公顷(2.85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22.65%;农村道路5921.37公顷(8.88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70.70%;机场用地3.63公顷(54.45亩),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0.04%;管道运输用地9.96公顷(149.40亩),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0.12%。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8万公顷(19.2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面积为5605.69公顷(8.41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3.70%;湖泊水面面积为382.40公顷(0.57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2.98%;水库水面面积为2125.09公顷(3.19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16.57%;坑塘水面面积为4632.30公顷(6.95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36.11%;沟渠面积为11.07公顷(166.05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0.09%;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70.86公顷(1062.90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0.55%。
生物资源
截至2013年,境内野生植物有74科298属682种。其中主要饲用植物38科170属414种,饲用植物中优良牧草7种。木本植物11科47种,其中樟子松是我旗特色树种。经济价值较高的野生植物和名贵药材有黄芩、甘草、防风、玉竹、地榆沙参弄岗报春苣苔蕨苗黄花菜、野韭菜、白蘑、山杏、红豆、牙格达等。
野生动物种类丰富:走兽49种,其中列入国家保护的稀有动物12种,有马鹿驼鹿、黄羊、熊瞎子雪兔猞猁属、紫貉、旱等;鸟纲140种,其中受国家保护的鸟类有49种,有天鹅、丹顶鹤毛腿沙鸡泰和鸡、大雁、鹌鹑、鸿雁百灵科、杜鹃、白鸳、云雀红原鸡野鸭等。
矿产资源
自治旗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煤炭资源,截至2013年已探明储量在103.12亿吨以上。其次还有铁矿、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及石油、天然气、水晶、盐碱等。此外还有石油、铜、锌、铍、水晶、天然气、花岗石石、大塑岩石、石灰岩等。
人口民族
人口
2016年,全旗总户数达到54770户,总人口为139403人,比上年减少372人。从性别构成来看:男性人口71230人,女性人口为68173人,性别比为104.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年龄结构看:0-17岁以下人口为15465人,占总人口的11.1%,与上年持平;18-34岁人口为33099人,占总人口的23.7%,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35-59岁人口为65811人,占总人口的47.2%,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为25028人,占总人口的18.0%,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全旗进入老龄化社会趋势已明显加快。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鄂温克族自治旗常住人口为141102人。
2021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常住人口为14.05万人。
民族
鄂温克族自治旗是个多民族聚居地区,由25个民族构成,少数民族人口为58977人,比上年增加340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42.3%,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17135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4.0%,乡村人口22268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6.0%。
经济
综述
2016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5687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75699万元,同比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776083万元,同比增长6.6%;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完成692414万元,同比增长6.9%。建筑业增加值完成83669万元,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05097万元,同比增长9.5%。人均GDP达82878元,同比增长8.4%。我旗生产总值占全市的7.1%,总量位居全市第6位,增速位居全市第6位。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全旗三次产业比优化调整为6.5:67.1:26.4。
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0625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9%。分产业来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96134万元,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626538万元,同比下降3.1%;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83584万元,同比下降1.3%。人均GDP达80978元,同比下降1.4%。鄂温克旗三次产业比调整为8.7:56.6:34.7。
2021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8.28亿元。
第一产业
2016年,鄂温克族自治旗牲畜头数达1040118头(只),增长3.1%。其中:大小牲畜达1027075头(只),增长3.1%;大小牲畜能繁殖母畜达697475头(只),增长0.7%。其中:牛152507头,增长6.9%;马45090匹,增长2.1%;骆驼837峰,增长1.1%;小畜828259只,增长2.5%。大小牲畜能繁殖母畜占牲畜头数的67.1%,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
2016年,全旗农作物播种面积为23413公顷,增长0.3%。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3432公顷,油料面积7638公顷,蔬菜112公顷,瓜果类28公顷,其他农作物2200公顷。2016年,全旗粮食总产量达31699吨,增长28.4%。其中:谷物产量27657吨,增长33.6%;油菜籽产量为9538吨,下降5.4%;薯类产量3263吨,增长0.2%,全旗人均粮食产量达227公斤,增长4.6%。(部分数据为预计数,实际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016年,全旗农牧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机械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年末拥有农牧业机械总动力201516千瓦,增长0.4%。拥有拖拉机7941台,增长0.3%,其中:大中型拖拉机6174台,小型拖拉机1767台。农用运输车132台,牧草收割机达8605台。农牧业机械总值为25107万元,同比增长0.2%。农牧业机械净值为21782万元,增长0.2%。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3859吨,增长0.2%。牧区用电量949万千瓦时,增长1.7%。
第二产业
2016年,鄂温克族自治旗1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79.89亿元,同比下降22.2%。原煤产量累计完成3033.16万吨,同比下降6.2%;发电量累计完成181.50亿千瓦小时,同比下降10.5%;乳制品中液体乳生产完成5399.48吨,同比下降74.2%;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生产完成1733.78吨,同比下降4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98.3%,下降1.8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完成69.24亿元,同比增长6.9%,占全市的11.2%,总量位居全市第4位,增速位居全市第6位。全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7.2%,高于全市增速1.7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5位。
第三产业
2016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5078万元,同比增长10.0%。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零售额135313万元,增长9.0%;乡村实现零售额39765万元,增长13.2%。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实现158891万元,增长10.4%;餐饮收入实现零售额16187万元,增长5.4%。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位居全市第9位,增速位居全市第7位,总量占全市的2.9%,与上年持平。
2016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81014万元,下降14.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9948万元,同比下降14.6%,总量位居全市第3位,增速位居全市第10位,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10.6%,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7823万元,同比下降10.3%,总量位居全市第3位,增速位居全市第7位;财政总支出完成221032万元,同比增长0.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5017万元,同比下降0.8%。总量位居全市第8位,增速位居全市第12位。
截止到2016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659043万元,同比下降4.2%,各项贷款余额达751611万元,同比增长38.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到460664万元,同比增长2.0%。全旗人均储蓄存款达33001元,同比增长3.3%。
2016年,全旗保险总收入达5867万元,同比下降8.3%。其中:财产保险收入2980万元,同比下降1.2%;人寿保险收入2887万元,同比下降14.7%。全年保险赔付1262万元,同比下降13.4%。其中:财产保险赔付1018万元,同比下降23.9%,人寿保险赔付244万元,同比增长103.3%。
社会
教育
2016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共有普通中学11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10所;全年在校生8344人,其中:小学4769人,普通初中2137人,普通高中1196人,职业高中242人;全年毕业生人数为2152人,其中:小学789人,普通初中829人,普通高中490人,职业中学44人;全年招生1926人,其中:小学722人,普通初中709人,普通高中344人,职业中学151人;教职工人数1825人,其中:小学675人,中学1075人,职业中学75人。在教职工人数中:专任教师1582人,其中:小学585人,中学935人,职业中学62人;拥有幼儿园(包括民办)23所,在园幼儿2879人,教职工467人,其中:园长23人,专任教师321人,保健医9人,保育员44人,其他70人。
卫生
2016年,鄂温克族自治旗拥有卫生机构118个(含个体),拥有病床761张,从业人数达133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47人,全旗每133人拥有一名卫生技术人员。
2016年,全旗出生人数为1085人,出生率7.97‰,比上年上升1.17个千分点;死亡人数810人,死亡率5.95‰,比上年上升0.7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比上年上升0.2个千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达110.5,比上年上升1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97.48%,综合避孕率达86.09%,独生子女领证率为12.1%。
社会保障
2016年,旗委、政府继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民生工程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福祉。全旗财政民生支出达到1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8.34%。稳步开展脱贫攻坚工程,投入资金3920万元,全年减少贫困户64户、104人。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项目,入驻小企业78家;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2%以内。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49万人和11.26万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合率为98%。社会救助标准稳定提升。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5427万元,发放五保和“三无”人员供养金346万元,落实抗灾补贴资金和贷款1.67亿元,社会救灾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人民生活
2016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964元,同比增长7.0%,总量位居全市第7位,增速位居全市第10位;人均消费性支出14804元,同比下降2.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8%。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69元,同比增长7.5%,总量位居全市第3位,增速位居全市第4位;人均生活费支出11647元,同比下降2.3%,牧民恩格尔系数30.3%。
旅游
五泉山旅游区
国家AA旅游景区。位于鄂温克旗东北部巴彦嵯岗苏木境内,因旅游区内有优质的五眼矿泉而闻名,景区内耸立着五泉山、敖包山、大鹏山。旅游项目有动物观赏、水面垂钓、汽艇兜风、观松林风景等。
国家AAA旅游景区。位于沙地樟子松林区,森林公园有四大功能区、七大景区、旅游宾馆、客服中心等。
国家AA旅游景区。位于鄂温克旗伊敏河畔三道弯水域,三面环水,四周灌木,夏季鸟语花香,冬季雪挂枝头,自然景色怡人。
晨光生态园整体建筑风格为欧式木制别墅,有别墅及木屋十余座,水上大餐厅一座,能同时容纳400多人就餐,百余人住宿。园内餐饮主营项目有民族特色手把肉、烤羊腿羊排、纯天然绿色山野菜等。同时可据客人的需要提供民族风情的敬酒、献哈达、献歌等礼仪服务。娱乐项目有夏季垂钓、划船、骑马、篝火晚会,冬季滑雪、滑冰等。
文化
节庆活动
丰收会
丰收会是草原上最为普遍的庆祝和娱乐活动,每年公历5月份后,草原上的牧民为庆祝春季接羔丰收而举行,一般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为牛、马、羊打标记,邀请亲朋好友共享丰收喜悦。
敖包会
鄂温克旗每个区域,每个大家族都有敖包,每年都有祭祀的习俗。每年的农历5月13日,在巴彦呼硕敖包山由喇嘛主持大型的祭祀敖包活动。仪式按照古老传统习俗举行,以求风调雨顺、人畜兴旺、吉祥如意。
瑟宾节
瑟宾节是鄂温克族传统的盛大节日,“瑟宾”鄂温克语系“欢乐祥和之意”,每年公历的6月18日,各族群众身着鲜艳的民族服饰扶老携幼骑马乘车欢聚一起,隆重庆祝“瑟宾节”。开幕式上有各民族歌舞表演,进行博克、布龙、赛马、赛骆驼、米日干车、抢枢等传统民族体育项目的比赛,还将举行祭敖包、赛牛大会、文艺演出等活动。
冬季那达慕
每年十二月,在巴彦呼硕敖包山上举行,是冬季草原牧区生活的集中展示。雪地赛马,赛骆驼,马拉雪橇、雪地博克尽显北方少数民族的豪气和强悍,也是冬季风情和服饰的大展台,是草原人们挑战寒冷、超越自我的盛会。
鄂温克冰雪
鄂温克有着丰富冬季冰雪旅游资源,2013年有六个月平均气温在零度以下,冬季的草原百色归一,银装素裹,千里雪域如童话世界纯净、迷人。旅游项目:观雪原、森林、滑雪、滑冰、乘骆驼(马)雪橇、观冰雕雪雕、生态围猎、参加冬季那达慕。
获得荣誉
2020年2月,被评为“2020中国美食百佳县”。
2020年7月,入选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2020年7月29日,鄂温克族自治旗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区划详情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地质地貌
气候
水文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生物资源
矿产资源
人口民族
人口
民族
经济
综述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社会
教育
卫生
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
旅游
文化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