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管理是一种国际普遍采用的药品管理方法,旨在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将其划分为
处方药和
非处方药两类,并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这一管理方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其实施原则是分步骤进行,以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
自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实施了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戒毒药品的分类管理。目前,正在开展的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其重点在于强化处方药的管理和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从而减少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发生,确保公众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中西药品种类繁多,除了特定管制的药品类别外,大多数药品都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购买和使用。实行
处方药与
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管,防止消费者因误用而造成的健康危害。同时,通过对非处方药的规范化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总的来说,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包括:①有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避免药品资源的浪费和潜在的健康风险;②有利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相关体制改革,提升公众的自我保健意识;③有助于与国际上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促进国际间的合理用药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药品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是以“一个核心,两条主线”为基础。“一个核心”是指加强
处方药的监督管理,规范
非处方药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两条主线”则是指要充分结合中国国情,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方针逐步推行和实施。
药品分类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从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的角度出发,结合国情,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分类管理体系。目标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相关的药品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原则是根据
中原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实际,采取“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方针,确保社会稳定和秩序。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是加强
处方药的监管,规范
非处方药的监管,改变现有药品自由销售的状态,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这一举措不仅是药品监督管理的必要措施,也是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的关键一步。
当前,中国社会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时,除对毒、麻、精、放和戒毒药品实行特殊限制外,其他药品基本处于自由销售状态。这种状况可能导致药品滥用,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此外,消费者用药不当可能产生的机体耐受性或耐药性,也会增加未来的治疗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