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斌,男,1969年11月出生,
汉族,
邵阳县人,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入党,
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衡阳市委常委、中共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4年9月25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共衡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肖斌玩忽职守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被告人肖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一审判决。
2010年11月16日,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暨第三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授牌大会举行,国家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授予
衡阳市“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牌匾。副市长肖斌代表衡阳接牌。
2014年9月25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共衡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肖斌玩忽职守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被告人肖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肖斌作为换届选举纪律监督的直接责任人,在
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及会议结束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
法律责任。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
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