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铁,男,
汉族,1953年9月生,山东济南人,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0月在
贵阳矿山机器厂参加工作,中山大学哲学专业大学普通班学历。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
山东省监委对徐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给予徐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徐铁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978年10月至1992年11月,历任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经济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干部、副处长,贵州省体改委城市处处长、综合处处长,贵州省遵义地区务川县委副书记,贵州省体改委综合处处长。
2013年10月,到龄退休(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非执行董事)。
2019年6月14日,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
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徐铁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违背初心使命,底线原则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监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私欲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成谋私利的工具,利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职权为监管对象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徐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徐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
山东省监委研究决定,将徐铁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