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区,中国青岛市原辖区,地名沿用自原区划
台东镇。位于主城区西南部,西靠贮水山,南靠太平山,北滨海泊河,东部原为仲家洼,总面积8.05平方千米。原台东区人民政府驻顺兴路24号。1987年,全区划分为10个街道办事处、155个居民委员会。
1949年6月,共产党
青岛市人民政府调整区划。其中台东区的区界为:西自昌乐路经华阳路至辽宁路交点;北至鄱阳路、
蒙古路交点;西北自鄱阳路、蒙古路交点至
胶济铁路及昌乐路交点处止;西南自辽宁路、华阳路交点起,沿松山路至广饶路及天台路交点;东自新民路南头至通化路、洮南路、和兴路交点处;东北自和兴路东头至海泊河崖,经海泊河崖至鄱阳路、蒙古路交点处;南自广饶路及天台路交点处,至天门路东头;东南至天门路、新民路交点。
1951年8月16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
青岛市市区调整区划。其中台东区的区界为:东至仲家洼3号炮台(现镇江路一带);南至
青岛山与
贮水山、湛山的分水岭;西至昌乐路河,经青海路、临朐路、吉林路、泰山路、
登州路至兴安路止;西北至胶州湾海岸;北至海泊河岸。
1982年3月,
青岛市人民政府将
市北区与台东区
大连路至
辽宁省路段的区界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区界为:南起大连路、
延安路路口,沿登州路北接泰山路南段,经松山路至辽宁路,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市北区原管辖的登州路41~51号单号,划归台东区登州路街道。台东区原管辖的泰山路133、135、143、145和松山路1~13号单号划归市北区黄台路和大港一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