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士元
明初湖广按察使佥事
郑士元(生卒年不详),又称郑士原,字好仁,明初筒车(今宁海县)人,官至湖广按察使事。
郑士元于洪武四年(1371年)中进士,曾任六品监察御史,后升为湖广按察使佥事,为官刚正廉洁,行事一丝不苟。他曾向朱元璋直言进谏:“凡为官者,须刚正廉洁。清贫,士之常也。”他参与过遏制荆、襄卒抢劫民女的事件,并对抗御史台讞上的冤情。后因空印案连坐而下狱,因其弟郑士利上言解释空印案,郑士元得以从流刑地返回。
人物生平
郑士元是洪武四年(1371年)中的进士,在明太祖时,他做过六品监察御史。
人物事件
郑士元任期中,纠弹了不少贪官污吏,其中包括皇侄朱桓的重大集体贪污案件。
朱元璋因朱桓的父亲曾救过他的命,有意免去朱桓的死罪。然而,郑士元坚持原则,认为朱桓屡次犯罪,若不加以惩处,就应制定特别法律以宽待皇亲国戚。朱元璋因此大怒,欲将郑士元处以死罪。但郑士元毫无畏惧,准备坦然面对死亡,连刽子手都被他的勇气所感动。
太子朱标后来引用了李世民采纳魏徵建议和曹操宽待陈琳的故事,为郑士元求情。朱元璋最终被说服,下令处死朱桓以示警戒,并对郑士元表示赞赏。朱元璋询问郑士元为何能在贫困中坚守原则,面对威胁也不屈服。郑士元回答说,官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朝廷,清廉则百姓称赞国家正直,若官员不敢镇压邪恶,国家将失去民心。他强调自己不敢亵渎职守,唯恐辜负朝廷的重托。
朱元璋对郑士元的刚正廉洁大为赞赏,认为官员应以清贫为常态,节俭养德,奢侈则会引诱贪婪。他指出,那些见财起意的人不适合做官,而郑士元不仅清廉正直,还勇于提出建议和赞扬善行。因此,朱元璋决定提升郑士元为湖广按察使司佥事,正五品官职。
后来郑士元一直忙于公务,其妻罹患重病来函,才得以回家探视,但家里实在太穷,不但没钱给妻治病,甚至于妻死后,也无钱为之安葬,他的五个儿子竟央求卖身葬母。最后还是同僚亲友筹钱,才得以办好后事。出殡时,民众夹道送葬,那时正下大雨,民众竟没一人散去。
参考资料
郑士元:不敢亵渎职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03-14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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