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赐(生年不详-1408年),字彦嘉,江浙行省建德路
瓯宁县(今
福建省建瓯市小桥镇阳泽)人,明朝时期官员。
洪武十八年(1385年)考中进士,历任
监察御史、工部尚书、
刑部尚书、
礼部尚书等职。
在
朱棣起兵时,郑赐率军抵挡。朱棣攻入京师后,将郑赐赦免,并任命他为刑部尚书。郑赐在任上病逝于
永乐六年(1408年),被追赠太子少保,并谥号为“文安”。他还参与编撰了《
永乐大典》。
洪武十八年(1385年),郑赐考中进士,后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全国许多郡县的官员因犯罪而被流放,郑赐奉命在龙江编组军队。那时天气酷热,囚犯们疲惫不堪,郑赐让他们解除刑具,安排他们租房休息,并提供饮食接济,有病则请医生医治,使大多数囚犯得以生还。任期结束后,郑赐应当升迁,朝廷任命他与检讨吴文共同担任湖广布政司参议。两人合作革除弊政,使百姓得以安居,
苗族、僚族等少数民族也都归顺。母亲去世后,郑赐回家守丧。守丧期满后,郑赐调任北平参议,侍奉朱棣非常恭谨。后来因犯罪被贬至安东屯戍守。明惠帝即位后,朱棣和楚王朱桢推荐郑赐担任长史,但皇帝不同意,召回郑赐任命为工部尚书。朱棣起兵时,郑赐率领
河南省军队抵抗。朱棣攻入京城后,李景隆指控郑赐,其罪行仅次于齐泰和黄子澄。郑赐被逮捕后,朱棣质问他:“我待你如何,为何要背弃我?”郑赐回答:“我只是尽忠臣本分而已。”朱棣听后笑着释放了他,并任命他为刑部尚书。
永乐元年(1403年),郑赐弹劾
都督孙岳擅自拆毁
朱元璋所建的寺庙,并因此导致孙岳被发配至
海南省。原来,孙岳在
建文年间守卫
凤阳县时,为了抵御燕军,拆毁寺庙取木材用以建造战舰。由于燕军得知他已有防备,便选择绕道南下,因此郑赐向朝廷弹劾孙岳。
永乐二年(1404年),郑赐又弹劾
李景隆暗中蓄养亡命之徒,图谋不轨。他还与
陈瑛联合弹劾
耿炳文僭越职权,最终导致耿炳文上吊自尽。郑赐的这些弹劾,实际上都是他揣测皇帝厌恶这些人的结果。
祁阳市教谕康孔高朝见皇帝后,回乡时绕道探视患病的母亲,并因侍奉母亲逗留了九个多月未离开。郑赐因此请求逮捕康孔高治罪,按罪应当杖责。皇帝却说:“母子分离多年,久别重逢难以立即分离,况且母亲生病,实属情有可原。”于是命令恢复康孔高的官职。
永乐四年(1406年)正月,西域进贡佛舍利,郑赐随即请求释放囚犯。皇帝驳斥道:“
萧衍和
元顺帝因信奉佛教,不对有罪者施加刑罚,导致国纪败坏,这种做法不可效仿。”同年六月初一,应有
日食,但因天气阴云未能观测到。郑赐便请求祝贺,皇帝不允。郑赐辩称:“宋朝盛世时曾有过类似做法。”皇帝回应道:“天下广大,京师看不见日食,并不意味着全天下都看不见。”皇帝最终未予批准。
永乐六年(1408年)六月,郑赐因忧惧而病逝。皇帝曾怀疑他是自尽。
杨士奇解释道:“郑赐病了几天,心中恐惧不敢请辞。昨天他在左顺门站立时因力竭倒地,口鼻出气却无吸气。”杨士奇话未说完,皇帝便说:“若非你提醒,朕几乎误解了郑赐。郑赐固然是个好人,只是才华不够。”随后命令给予祭葬。
张廷玉:赐为人颇和厚,然不识大体;
王钝、郑赐为方伯、监司,声绩颇著。至其晚节,皆不克自振,惜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