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Yunnan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是云南省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设立的正厅级单位,是
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云南省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等。
2018年10月31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挂牌。截至2019年2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行政编制136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6名)。设厅长1名,副厅长5名(省文物局局长由副厅长兼任),督查专员1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0名(含督查员2名等。
历史沿革
2018年10月31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的《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原云南省文化厅、原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省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责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
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省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省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省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以上参考资料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
编制数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行政编制136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6名)。设厅长1名,副厅长5名(省文物局局长由副厅长兼任),督查专员1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0名(含督查员2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
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
领导班子
参考资料(内容更新截至2024年12月)
获得荣誉
2021年4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被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直属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