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演过程中,演员甲扮演的是数来宝艺人,而演员乙则是虚构的商人角色。乙会刻意制造困难,拒绝支付艺人报酬。然而,甲以其独特的即兴创作能力,通过机智和辩论技巧,与乙展开了一场智慧的较量。在演唱中,甲能够根据不同情境,时而赞美乙,时而提出质疑或嘲笑,甚至还会加入自嘲和幽默元素,生动地还原了当时数来宝艺人的街头演唱场景。本曲目的特点是使用棺材这一象征不幸的物品作为串联整个故事的核心道具。通过巧妙的叙事手法,将乙经营的各种店铺都与棺材铺联系起来。在甲的狡黠和雄辩之下,乙陷入了尴尬的局面。这首曲目被称为"一头沉"的作品,其中甲的角色占据了大部分时间,而乙只在短暂的时间内插入一些对话。整首曲目采用了大量的口语和韵文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口语占到了大约三分之二的比例,而韵文只有约一百三十行左右。全曲分为"棺材铺"、"法院"、"电影院"、"杂货铺"和"掌柜的成亲"五个段落。这些段落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或减少,而且还可以灵活地添加其他行业的描述,比如"理发店"、"
面条店"、"自行车店"等等。这首曲目是北京市曲艺团成员
高凤山的代表作之一,他曾与
高德亮和
王学义等人合作表演过此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