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读村地处贺村、坛石、大桥三镇交界处。下豁大石山底、耕读、竹青坞三个自然村,由北向南依附耕(耕读)严(严麻车)公路发展,总体呈带状分布。
地理环境
耕读村整体地势西高东低。背倚西面突兀而起的海拔300米、绵延1000多米的大石山,面对东面波光粼粼的水面10万平方米的湖塘水库和小坑水库,以及水库沿连串而生的五座青郁葱荣的小山丘耕读村东侧2公里有205国道,可以快速地与
常山县、
浦城县(
福建省)等外县(市)、省沟通;村北有江(江山)大(大桥)公路穿村经贺村和村北的湖塘岭而过;村中有耕(耕读)严(严麻车)公路纵穿而过,把
江山市区、
江西省的
玉山县、
广丰区等县的部分乡镇,以及江山的坛石、大桥、新塘边、淤头等乡镇联系在一起。在建的
杭长客运专线穿村边而过。江山市区至耕读仅半小时车程。
自然环境
土地资源
总面积3.5平方公里。有耕地735亩,林地2403亩。
文化
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要自觉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爱国家,爱人民,爱科学,
爱
社会主义,尊重社会公德,加强职业道德,发扬家庭美德,自觉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维护和珍惜本村荣誉,爱护集体财产,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村里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
九年制义务教育法。
三、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儿童做生产力工人或其它非法行为。
四、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五、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待、遗弃、伤害行为。父母、续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续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续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续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等。
七、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买卖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实行殡葬改革,禁止丧事大操大办。反对封建
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篇取财物。
八、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提倡晚婚晚育,遵守国家
计划生育。
九、建立健全的调解组织,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村民邻里发生纠纷时,申请调解做到三天内进行,作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十、村民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机动车或人力车在本村的道路上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十一、每个村民要保护环境卫生,各户实行“门前三包”,积极配合村环卫小组搞好村环境卫生,坚决杜绝乱仍垃圾的现象。
十二、凡本村范围内公共设施、绿化树木、如发现有破坏者,轻者教育批评,差价赔偿,重者进行处罚。
获得荣誉
先后被省、
衢州市、
江山市命名为
浙江省绿化示范村、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江山市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先进单位。2010年被江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首批“中国幸福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