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渠,男,
汉族,1954年12月生,河北
饶阳县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毕业,硕士学历,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
2007年12月2日,
河北省委组织部向全省通报:根据群众举报,河北省委对河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李俊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李俊渠被免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1992.01——1994.08,中共河北省元氏
县委书记(其间:1993.02—1993.07中央党校进修学院经管专业学习;1993.09—1995.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学习);
1997.12——1998.02,中共
河北省衡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其间:1996.09—1997.09参加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09—1999.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学习);
2006.07——2007年11月,河北省省长助理。六届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委员。
2007年12月2日,河北省委组织部向全省通报:根据群众举报,河北省委对河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李俊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李俊渠被免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职务。河北省委组织部在通报中说,总的看,河北省换届风气是好的,换届工作进展是顺利的,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干部群众的选择。但也有少数干部心浮气躁,为了职务升迁,违反换届纪律,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的形象。根据群众举报,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对李俊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据调查,李俊渠在
河北省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之前,采取打电话、当面拜访、请客、送礼品等方式拉推荐票,违反了换届纪律。河北省委决定,免去李俊渠同志的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职务,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河北省委组织部在通报中提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今后一个时期,河北省市两级换届工作将进入选举阶段,必须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要按照中组部和省委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换届工作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群众举报查核工作,进一步加强
思想政治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