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宏波,男,
汉族,1969年10月生,陕西宝鸡人,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工学学士。曾任
西安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
2017年3月28日,
西安市地铁办原副主任唐宏波等12人涉嫌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9月29日,西安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查办了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常务副主任、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唐宏波(正局级)涉嫌受贿172万余元。
2018年8月13日,唐宏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唐宏波在担任
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安地铁办”)副主任、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安地铁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向西安地铁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地铁置业”)总经理
王晖索要两根金条(价值人民币6.9425万元),西安地铁置业支付装修款及购买家具家电共计支付人民币22万余元。
唐宏波还帮其“发小”张琪参股的公司中标了
西安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事后收受好处费150万元。
2017年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给予
西安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宏波(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018年6月1日,唐宏波因受贿179万余元,一审被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