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简称青岛海事局)于2001年1月9日正式成立,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是四方区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污染管理的主管机关。
辖区概况
青岛市海事局辖区是35°38′28″~36°34′00″N之间的中国海域,所辖领海基线以内海域面积1.03万平方公里(与青岛陆地面积1.12万平方公里大致相当),30m等深线以内的海域面积约为9200km2。大陆岸线长且曲折,约为734km,现有70个海岛,岛屿岸线总长度为106.08km,总计海岸线约779km,约占山东省全省岸线1/4(山东省2531km),辖区航道复杂、船舶种类繁多、交通流量巨大、复杂气象多发。
青岛市海事局辖区港口由大港港区、黄岛港区、前湾港区、灵山湾港区、山湾港区、海西湾修造船基地、奥帆中心和青岛各区市(董家口海事局辖区除外)的陆岛交通码头组成。现有散货、杂货、液体化工、集装箱、原油、成品油、客运等码头67座,泊位165个,主要分布在大港港区、黄岛港区、前湾港区,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77个,10万吨级以上泊位24个,20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集装箱泊位22个,散装危险货物泊位17个。辖区修江南造船11个,其中可修造万吨级以上船舶的船厂4个,年造船能力达到560余万吨,最大可承修50万吨级船舶,拥有10万吨级以上辅助浮船坞1座,干船坞13座,各类大小修造船码头19个。
船舶进出青岛市辖区各港口、码头的航道19条。其中,港外航道11条,包括青岛港主航道、第一航线、第一预备航线、第二航线、第三航线、第四航线、超大型船舶专用航道、灵山航道、女岛航道、鳌山航道、积米崖(唐岛湾航道)等。港内航道8条,包括大港航道、大港航道预备航线、黄岛油码头航道、前湾港航道、轮渡航线、自然小航道、海西湾航道、沧口水道。
青岛辖区共有船舶锚地10个:港内锚地、油轮锚地、前海一号锚地、前海二号锚地、前海三号锚地、灵山锚地、鳌山港锚地(女岛港拟开放2号锚地)、女岛港拟开放1号锚地、6号临时锚地、7号临时锚地;超大型船舶临时锚泊点3个:F1、F2、F3。
机构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三)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薄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督察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处、党群工作部(组织部)
参考资料
青岛海事局辖区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2022-08-11
青岛海事局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2022-08-11
青岛海事局机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2022-08-11
目录
概述
辖区概况
机构职责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