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汝骥
中华民国时期泰安县的贪官
冯汝骥(?-1928年)河南省东京汴梁祥符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泰安县著名贪官。
人物经历
1912年,冯汝骥出任泰安市县知事。此后,冯汝骥依附权贵,任人唯亲,并且纵容官吏贪赃枉法,鱼肉平民百姓。冯汝骥重用三班警目王洪久、库吏经承李传喜,二人分别掌管政、财大权,借“税契”、“行户换贴”的机会搜刮民财。
税契又称“验契”,是指民众将中华民国成立之前的全部房产、土地契约送交官府验讫,粘贴官府所印的条文证明纸,最后加盖县印,称为“红契”。未经检验的旧契约称为“白契”。未办理税契者不合法,定为隐瞒罪,官府可以随时没收或拍卖其房产、土地。
冯汝骥在全泰安县张贴布告,责令民众限期办理税契,并派出衙役催逼。当时,泰安县境内有十余万户民众,每日入城办税契者不下千人,还必须排队等待叫号,只能风餐露宿。冯汝骥派李传喜主持契税房,随意改变契税办法,从中多收契税。收税时,又采用银元计算,先提前私下和银号串通,垄断银元,从而提高铜元对银元的兑换价,办理税契者无银元,不得不以铜元折价交纳契税。契税上交国库时则仍按牌价计算,多余的部分便由冯汝骥等人贪污。许多民众为了保住祖传的房产、土地,被迫出卖粮食、出典衣服,四处借贷。契税房的人员在验契时,故意挑剔契纸的瑕,办理税契者必须托人花钱“活动”,才能验讫。富户由于房产、土地多,缴纳的契税也多,所以意见尤大。冯汝骥仅通过此次验契便搜刮民财“四五十万金”。
“行户换贴”是商税、商业交易方面的事宜。当时,泰安县共有108个乡镇,每个乡镇均设有行头。行头必须由镇长作保,出资购买“行贴”,有“行贴”之后才能成为行头。行头负责管理集市行业和税收。根据旧制,每五年换一次“行贴”。行户换贴通过投标而定,出价高者便能买到“行贴”。冯汝骥来泰安县上任时,“行贴”才更换过两、三年,冯汝骥不顾旧制,强行提前换贴。新旧行户为了争夺“行贴”,纷纷出高标竞买,并且重金贿赂官吏。购得“行贴”的新行头,又通过各种名义的税收,将投标购买“行贴”的花费转嫁到民众身上,进而横征暴敛。冯汝骥强行提前换贴,大大加重了民众负担。
1914年4月,泰安县发生严重雹灾,冯汝骥未将上级划拨的赈灾款下发,而是将赈灾款贪污。民众纷纷因饥饿请求赈灾。然而,所有请领赈灾款者不是被冯汝骥逮捕关押,就是被冯汝骥将其土地罚没充公。
1915年,山东省参议员葛云庵(肥城市人),得知冯汝骥贪赃枉法、肆意搜刮民财,被民众称作“刮皮县长”的劣行后,义愤填,专程返乡查访,查实其恶行劣迹与民众所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遂联合各乡绅赴省告状。 因冯买通省衙官吏为其开脱,逍遥法外,案情不了了之。葛见其情愈加愤慨,只身赴京上告,肃政史王铁珊接到控告冯汝骥的状纸后,当即公断,给予冯汝骥撤职为民的惩处。
人物评价
人们憎恨贪官,对着冯的丑像,唾弃咒骂。居住在泰安市城里的杨维山老人,依稀记得小时候把西瓜皮扣在冯铁像的头顶。而冯汝骥在解职后,蛰居天津租界,不久,他搜刮积藏的人民血汗钱已经花光,流落街头,狼狈不堪,见到山东人就惊恐地躲开。早在1928年就病死,尸骨无人收殓。
1947年春,解放泰安城时普照讲寺被炸毁,冯铁像倒卧瓦砾堆中。
1948年秋,铁像被人砸成碎铁,卖与许家铸铁厂,铸成铁块。
贪官铁像虽不在,但秤杆挑江山,老百姓心中自有定盘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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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