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希圣,男,1932年出生,天津人。1954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原私立法科大学
朝阳大学。1949年夏考入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院系调整时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任教。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2年起,廉希圣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终身)。
1956年,廉希圣作为中国第一代律师,受司法部指派在
沈阳市为侵华的
日本战犯进行辩护。
1982年他还参与了《宪法》的起草和两次宪法修订工作,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廉希圣曾任中国宪法学会顾问、北京市宪法学会代会长、
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与法律顾问。他还担任过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宪法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院宪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中国宪法学会秘书长,北京市宪法法学会理事,中国香港法律研究地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法研究室主任,《比较法研究》主编,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等。现任中国宪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度创新大典》编撰委员会总顾问。北京市宪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等。
2017年5月3日,在
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在校史展厅内,总书记会见了
张晋藩、廉希圣、
李德顺、王卫国、
卞建林等几位资深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