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安,1958年3月出生,男,
汉族,
高级工程师,
管理科学博士,
武汉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工学学士、国际金融学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并拥有MBA学历。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银河董事长。 2016年于4月25日正式辞任银河金控、银河证券董事长。
2001年参加中央党校第十七期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06年在
哈佛大学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参加中组部组织的第五期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1994.2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国际金融局、华东地区信贷局(负责华东6省1市)处长、副局长、局工会主席、
高级工程师2005.9
甘肃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兼省商务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
参与制定了全国“六五”、“七五”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工业技改规划及全国“七五”、“八五”利用外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全国5个经济特区、14个沿海开放城市、保税区、保税仓库利用外资政策的制定。从金融支持、内
外贸企业体制改革及政府公共管理转型等角度参与了西部大开发。2005年被评为首届亚洲管理创新十大新闻人物。曾先后在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家开发银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
中央汇金公司任职服务。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华东地区信贷局(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福建省、安徽、
山东省、
江西省)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兰州分行(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长兼党委书记;甘肃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兼省
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厅党组书记;甘肃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兼省商务厅厅长、厅党组书记、省农信社理事长、党委书记。甘肃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代会代表,中共甘肃省第十届党代会代表,中共甘肃省委第十一届委员,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主要著作及编著有《今后10年的世界经济及货币、资本市场》、《项目融资与风险管理》、《日本电力工业的发展》、《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与信用风险建模研究》、《西部九年—陈有安所思、所说、所做》等。现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澎湃新闻获悉,近日,银河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陈有安已于近日提交辞呈。同时担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银河金控)董事长、党委书记,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陈有安于2016年4月25日正式辞任银河金控、银河证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