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州是
中原地区唐朝时期设置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该州于唐武德四年(621年)设立,治所最初在富林县(今
广东省云浮市西南)。勤州在历史上多次设废,最终在
北宋开宝五年(972年)被撤销。勤州的辖区大致相当于今天广东省云浮市南部及
阳春市北部地区。
勤州在唐武德四年(621年)设立,隶属
岭南道,领有
铜陵市、富林两县。武德五年(622年),勤州被撤销,富林县并入铜陵县。
天授万岁通天二年(697年)勤州得以恢复,但在
长安二年(702年)再次被撤销,铜陵县随之改属
春州。
开元十八年(730年),勤州及富林县再次设立,勤州继续领有铜陵、富林两县。
天宝(742年),勤州更名为云浮郡。
乾元元年(758年),勤州恢复原名,并迁治所至铜陵县(今
广东省阳春市东北)。
五代十国时期
南汉时期,勤州继续领有铜陵、富林两县。
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勤州最终被撤销。
勤州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有所变动。最初设立时,勤州辖有
铜陵市、富林两县。在多次设废和更名过程中,这两县的隶属关系也随之变化。勤州的治所在不同时间也有迁移,从富林县迁至铜陵县,反映了当时行政管理上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