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兴乡隶属
勃利县管辖。位于县境西北部,濒临
倭肯河,北与
桦南县毗连。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8公里。吉兴乡名源于驻地吉兴村名。吉兴村,以附近之吉兴河得名。
原称草帽顶子,建于
清代1901年(清
光绪二十七年),清末归依兰府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隶属
依兰县。1947年4月,划归新设置的双河县管辖。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划归勃利县,设置吉兴区。1951年2月,改为第五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吉兴乡。1958年9月,改称吉兴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为吉兴乡。
吉兴乡全境地处吉兴河汇入
倭肯河的三角地带,
洼地多,易受涝灾。全乡总面积11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9万亩。农作物主要有水稻、大豆、玉米、
亚麻等。乡办工业有煤矿、
沸石矿、综合
加工厂等。全乡共辖东吉兴、西吉兴、全乐、永和、仁和、合心、团山、耕读、永兴、合庆、长太、民太、民胜、民兴、义和、一心、长胜、富兴、
太阳、厚春、全兴、蚕场等22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4万人,其中
朝鲜、
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7%。乡政府驻地西吉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