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茂兰,明朝末年至
清代初期的处士,字子佩,号芸斋,出生于
吴中区(现
苏州市)。他是
周顺昌的儿子,在父亲被害死后,他通过刺血书写奏折的方式向朝廷申诉父亲的冤屈,最终使得父亲得到追赠官职并建立
聂氏宗祠。周茂兰本人坚持学习和实践高尚品德,不愿接受荫庇,明王朝灭亡后选择隐居生活直至去世。他的著作包括《参同契衍义》,并且擅长书法,编写了《篆隶考》。
周茂兰的父亲周顺昌被
魏忠贤迫害致死。在明朝
崇祯时期,周茂兰刺血书写奏折,前往朝廷申诉父亲的冤情。朝廷因此下令将追赠给周顺昌的官职推广至他的祖父。周茂兰随后又上疏请求给予三代人的诰命,建立祠堂并赐予匾额。皇帝批准了他的请求,并规定其他同样遭受迫害的官员也可以按照这个标准处理。周茂兰因其良好的学术修养和行为操守,拒绝了朝廷授予的官位。明朝灭亡后,他选择隐居,直到去世。他在隐居期间,曾被起复为官,担任过礼部郎中和
陕西省副使。然而,他并未出仕,而是继续隐居。在明朝
弘光帝时期,周茂兰被追赠为太仆卿,他的一个儿子也被授予官职。此外,他还被追谥为裕愍。
周茂兰的家族成员中,有一位名叫朱祖文的学生,他是
都督先的孙子。在
周顺昌被捕时,朱祖文秘密前往
首都探望,并提供饮食和药物。后来,由于征收赃款的压力,朱祖文不得不四处借贷。当周
阜阳市的遗体运回故乡时,朱祖文悲痛过度而病逝。
周茂兰的案件涉及到了一些市民,其中包括佩韦等人以及周顺昌的车夫文元。这些人因为参与了反对
魏忠贤的活动而被判死刑。在执行死刑时,他们慷慨赴死,并告诉刽子手寇慎说:“你是好人,知道我们是为了正义而非作乱。”监司张孝感动流泪,亲自执行了他们的死刑。这些人的事迹感动了许多人,他们被合葬在
虎丘区旁,墓碑上写着“五人之墓”,这个地方就是原先建造的魏忠贤普惠祠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