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生年不详,卒于1512年),字希范,直隶广德州(今安徽省
广德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成化戊戌
进士。他在任期间,曾劝农桑,奏免民姜仲礼代父死罪等。
姜洪早年出身国子生,成化元年(1465年)中式乙酉科应天乡试第二十七名
举人。成化十四年(1478年),参加戊戌科会试,得
贡士第一百六名。殿试登进士第三甲第四十七名,授
卢氏县知县,升
贵州省道
监察御史。
朱祐樘继位后,多次陈言远离中官。弘治元年,出按湖广,与漕运
都御史秦纮相争被弹劾,虽经查无罪,但因
刘吉从中为梗,贬为
夏县知县。
刘瑾被诛后,起用为山东左布政使。正德七年(1512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巡抚山西,在任不到一年就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