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平,贵州省遵义市
绥阳县人,1971年10月出生,身高一米六八左右,皮肤较黑,面容消瘦,嘴边留两抹淡淡的八字胡,是一个儿童拐卖犯。
张维平小时候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初二时便辍了学,1996年后到
增城区荔城镇一家
化纤厂工作。1999年7月,张维平因
拐卖儿童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3年,刑满释放的张维平结识梅姨,两人合作拐卖儿童。2016年3月,张维平在贵州贵阳落网。2017年7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张维平等人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8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维平死刑。一审宣判后,
申军良夫妇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诉。2021年12月10日,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量刑。2023年4月27日,张维平被执行死刑。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71年10月,张维平出生于
遵义市绥阳县。在村里,张家经济条件不好。与邻居相比,老房子低矮简陋。张维平读到初二时便辍了学,在家务农。没几年,便外出务工挣钱。张维平从
贵州省跑到邻省打工。起初,他在东莞市
厚街镇的一家厂子里做鞋,那是全中国最著名的鞋业生产地之一。1996年后,他辗转来到
增城区,在荔城区(现增城区荔城街道)的一家
化纤厂里找到了工作。
犯罪经历
1998年,张维平在石滩镇认识了性工作者陈英,两人合伙帮人卖了一个孩子,事成半个月后,张维平被警方抓捕。1999年7月,他因
拐卖儿童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3年,刑满释放的张维平在
博罗县石湾镇结识了梅姨,两人在经历了两次合作之后,张维平不再想工厂工作,而是每隔数月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2004年,他拐走并卖掉三个孩子。2005年,他又得手四次。2007年3月,他犯
盗窃罪被
增城区法院判刑十个月。2010年5月,张维平因拐卖儿童罪被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经减刑,其于2015年8月获释。2015年8月,张维平刑满释放。但仅5个月后,他因10年前未侦破的拐卖儿童案再次被抓。这次法院认定他拐卖儿童9名,对其作出死刑判决。
人物事件
初次被捕
1998年,张维平在石滩镇认识了性工作者陈英,两人一起住在张维平在化纤厂的宿舍里。某天,“陈英”把张维平拉到东莞的石碣镇,要求张维平帮忙卖掉一个被女人抱着小男孩,“陈英”称抱孩子的女人是孩子妈妈,同时也是自己的四川老乡。
两三天后,“陈英”抱着小男孩来到张维平的宿舍。张维平找吴某帮忙,寻找买主。那一次,张维平、“陈英”见到了男男女女共4名买家。事后,“陈英”从买家处拿到了9000元左右的“
抚养费”,还分了张维平500元。半个多月后,张维平便被警方抓获。1999年7月,他因
拐卖儿童罪被
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再次被捕
2003年,张维平在度过了一段狱中生活后,因减刑而获释。然而,一回到社会,他面临着无家可归处境,他来到了
博罗县石湾镇。在石湾车站附近,他租下了一间价格每晚只需10元的临时住所,解决了基本的住宿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张维平常常会光顾附近的小店,这家小店由两名年过七八十岁的老人经营。有一天,店里的老人得知了张维平曾因涉及拐卖儿童而坐牢的经历,于是向他介绍了另一位在这个行业有着相似背景的人,这位行里人称为“梅姨”。
在与梅姨初次合作时,张维平显得非常谨慎。他在计划拐卖儿童之前,向梅姨坦白了一些事情。他告诉梅姨,他和女朋友生了一个年龄约一岁的男孩,由于家中已经有妻子和其他孩子,无法将这个孩子带回家抚养。因此,他希望梅姨能够帮助他寻找一个愿意领养这个孩子的家庭,并提出领养者只需支付一笔所谓的“
抚养费”。这是张维平第一次亲自参与偷走别人的孩子的行动。一对愿意收养这个孩子的夫妇支付了他12000元,其中有1000元被他支付给了梅姨,作为她介绍这一交易的报酬费用。
仅两个月后,张维平与梅姨进行了第二次合作。在这次合作中,他开始逐渐熟悉了如何带着孩子与潜在的买主见面,以及协助买主进行孩子的体检等流程。梅姨承诺无论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有小孩,她都愿意参与。从那时起,张维平不再想着到工厂做工,每隔数月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每个男孩12000元,除去给梅姨的部分,张维平能拿到11000元。2004年,他拐走并卖掉三个孩子。2005年,他又得手四次。2007年3月,他犯
盗窃罪被增城市法院判刑十个月。2010年5月,张维平因
拐卖儿童罪被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经减刑,其于2015年8月获释。但仅5个月后,他因10年前未侦破的拐卖儿童案再次被抓,在贵州贵阳落网。
宣判量刑
一审宣判
张维平曾交代,这9起拐卖儿童案,均通过一名被称为“梅姨”的中间人完成交易。2016年6月,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公开了“梅姨”的模拟画像,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
2017年1月,
广东省公安厅牵头,组织
广州市、东莞、惠州三地公安机关成立张维平拐卖儿童系列案专案组。7月,张维平等人被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张维平第三次因涉嫌
拐卖儿童罪被诉。
2017年11月2日庭审时,面对被拐儿童的父亲
申军良的问题,张维平透露无法得知孩子究竟卖到了哪里、卖给了谁,因为只有梅姨知道。2018年12月28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死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维平通过刻意搭讪结识被拐卖儿童的家人,趁其不备抱走小孩,并贩卖牟利,累计作案八宗。法院认为,张维平行为均已构成
拐卖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中张维平等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分别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且张维平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张维平被审期间,
申军良夫妇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人
赔偿损失300万元,但广州中院驳回了他们的赔偿诉求,认为被害人申某至今下落不明,其所受损失情况目前无法查明。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还指出,附带
民事诉讼法原告人未提供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证据,诉讼请求的依据不足。一审宣判后,申军良夫妇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诉。
二审宣判
2021年3月26日,张维平涉拐卖儿童一案二审由广东高院指定在
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开庭,此次开庭并未当庭宣判,庭审时张维平再次提及确有梅姨一人。2021年3月26日,“
梅姨案”二审结束,广东高院未当庭宣判。庭上,四名被告人道歉,但张维平坚持不道歉,他坚称梅姨确实存在,但公布的画像并不像她本人。
2021年12月10日,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书显示,广东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撤销广州中院关于驳回申军良夫妇诉求的判决,判决张维平等5名原审被告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39.5万元。
核准死刑
2023年4月22日,南都持续追踪报道的申聪被拐案有了新进展。
申聪父亲
申军良告诉南都记者,他接到法院方面消息,张维平已被核准死刑。
执行死刑
2023年4月2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张维平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