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省政府、公安部双重领导。各市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广东公安机关的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
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
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政治部、宣传处(公共关系处)、出入境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警务督察处(警务督察总队,与审计处合署)、治安管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局)、刑事侦查局、禁毒局、交通管理局、网络安全保卫处(网络警察总队、广东省网络信息安全通报中心)、法制总队、警务保障部、水域治安处、机场公安局、打私局、监所管理处(监所管理总队)、警务飞行队(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务飞行服务队)
刘国周: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