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
1996年成立的生物科技公司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0)(简称“绿大地”)前身是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充分依托云南丰富的自然资源,致力于省内外花卉园林市场开拓,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特色苗木工业化培植、销售及服务的生物科技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股本8393.73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达8.3亿元。
公司概况
证券代码 002200 证券简称 绿大地
公司名称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UNNANGREEN-LANDBIOLOGICALTECHNOLOGYCO.,LTD.
成立日期 2001-3-28 上市日期 2007-12-21
上市市场 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注册资本 (万元)8393.7279999999992 法人代表何学葵
董事长 何学葵 总经理 何学葵
董事会秘书 唐林明
公司网址 www.yngreen.com 电子信箱 yngreen@yngreen.com
注册地址 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4邮政编码650217
办公地址 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4邮政编码650217
公司简介
根据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2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云经贸企改[2001]153号文批准公司以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1,964,160.81元为基础,按1:1的比例折为31,964,160股,不足1股的余数作为资本公积,河口口岸绿大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1年3月28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3,196.416万元,法定代表人:何学葵,注册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1年8月7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4。
经营范围
盆栽植物及观赏苗木的生产及销售,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
经营层
毛志明 总经理  2007-04-26 2008-10-10 身体健康。
陈德生 副总经理 2007-04-26
蒋凯西 财务总监 2007-04-26
李梦龙 副总裁  1900-01-01
唐林明 副总经理 2008-10-11
徐云葵 副总经理 2008-01-04
何学葵 总经理  2008-10-11
下属机构
重庆分公司
重庆绿大地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008年10月前身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07年12月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经总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由原分支机构改制为控股子公司,成为总公司在重庆及中国西南地区业务拓展的桥头堡。专业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以及苗木生产。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接了重庆鲁能星城、奥林匹克花园、商务学校、酉阳桃花源风景区及酉阳桃花源广场建设等大中型小区、风景区、广场、学校、度假山庄等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绿化及养护。
成都市绿大地园艺有限责任公司是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地区投资建立的控股子公司。于2005年7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在温江区投资建设了花卉生态科技示范园项目,该项目属于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48亩,总投资金额计划三年分期共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园区于2006年10月动工修建的综合楼,6000m2现代化温室大棚园区基础道路、人工湖、引水灌溉系统、粪污处理设施、泄洪渠道等已全部竣工,并于2007年9月乔迁进入办公楼正式办公。公司主营中高档盆花、云南省特色苗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展示推广。
北京分公司
2001年9月绿大地在北京成立了分公司,分公司位于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大厦。
主营业务为:绿化苗木的种植及销售,绿化园艺工程设计及施工,销售总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为了业务需要,扩展公司规模,于2008年在顺义区高丽营镇建设了占地515亩的北京花艺中心,60000平米现代化的智能温室。
并于2009年9月16日正值北京顺义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开幕之际开园,园区种植生产和销售、租赁观赏苗木花卉。
绿大地事件
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17.91,0.00,0.00%)关于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的公告,不在市场投下一颗“深水炸弹”。
尽管绿大地相关人员表示,“一切都还在调查之中,尚无定论”,却无法掩盖已暴露出的问题。自2007年底挂牌以来,绿大地历经三任财务总监、三次更换审计事务所;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间曾五度反复变更业绩预报、快报;加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何学葵持有的股份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等事实,早已说明这是一家“问题公司”。按照司法部门的办案原则,若非已掌握确凿的证据,定然不会采取逮捕的措施。
绿大地董事长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还有以下几方面问题值得关注:
其一,2006年11月,绿大地首度闯关IPO,曾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此后,绿大地却成功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证券及相关保代当年显然没有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证监会发审会亦没有把好关。
其二,因为控股股东何学葵的股份被依法冻结,绿大地股价因之暴跌超过三成,投资者损失惨重。如果何学葵最终罪名属实,投资者固然可以依此对公司进行索赔,但绿大地的保荐机构及保代同样应该承担责任。
其三,如果绿大地是欺诈发行上市的,上市公司会被强制退市吗?绿大地是否会成为被强制退市的第一例?从以往的相关事例看,这种可能性似乎并不大。但监管部门对绿大地董事长及上市公司将进行何种处罚,无疑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当年美国安然公司因财务造假,导致股价从90美元暴跌至30美分,最终走向没落。受其影响,为安然服务的著名五大国际会计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也倒闭关门,并由此引发美国世通公司的丑闻,后者随之宣告破产。安然事件、世通公司的丑闻,却促成了美国Sarbanes-Oxley》的诞生。
与之相比,在A股市场,财务造假或欺诈上市的违规成本却要低得多。虽然我们也启动了投资者保护机制,但效果相当有限,因此才会有大庆联谊、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5.10,0.00,0.00%)的肆虐,才会有绿大地董事长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事件的产生。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更需要中国版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这不仅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更是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基本诉求
对事件的反思
近期A股市场上出现今年以来首个上市公司董事长被捕事件,其引起资本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据上市公司绿大地3月18日公告显示:2011年3月17日晚公司接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1年3月17日20时由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执行逮捕(云公直经逮通字[2011]3号),现羁押在云南省看守所。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公司将根据案情的进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种重要罪名,近年来在市场上被处罚的并不多,其虽然有多家公司受到业界的普遍质疑,但真正落实到执行逮捕董事长和进一步的处罚的可谓较少。而从股票发行利益链来看,笔者研究认为也同样存在利益犯罪的可能,比如今年以来的多个保荐+直投业务中,出现多起利益体保荐现象。
对于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我国刑法第160条规定: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其处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世界主要资本市场相比,中国此方面的处罚相对为轻,比如美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英国日本等相关市场法律方面均有严格的直接退市条款,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还要视情节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笔者观察香港市场,在2005年内地一家医药类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上市后经举报信息被香港联合交易所财务审核发现,其随及股价当日大跌80%发上,然后被直接退市。笔者研究此次绿大地事件发现,其上市后不停的变换年报财务审计机构,上市三年间,绿大地已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从绿大地的历史沿革来看,公司始建于1996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7年12月21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注册资本15,108.71万元人民币。拥有自主苗木生产基地2.9万余亩,生产各类绿化苗木500多种,是国内领先、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如果投资者仅从招股说明书、年报和其它机构报告来看,这是一家潜力较好的公司,但可惜的是这一切在IPO之初就存在重大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可谓根基问题,未来出事就在情理之中了。
从近年A股市场利益体保荐上市来看,出现了多起,中小板\创业板\主板等均有出现,尽管去年管理层对此方面进行了规范,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执行不力,靠着“儿子保荐老子上市”这种近亲保荐的模式,券商们可谓赚了个盆满钵满,数据显示,在3月份以“保荐+直投”形式上市的公司,给券商直投带来的平均回报率高达5.04倍!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过去多是低调成立直投公司的券商们,在进入2011年后突然高调起来。笔者对今年前3月新股研究就发现,有10家公司出现此情况。另外利益任职现象又开始抬头,比如管理层某官员任职某大型券商的高管等,因此利益体形成已成为目前A股可能出现违法难究的现实。
从绿大地事件,笔者也对中国证券市场近年情况进行了观察与分析,近年来,中国A股市场三高PE发行的背后、重大社会质疑类公司的发行等问题不断,此信号显示一些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利益发行、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比如某公司在IPO后,其保荐机构总经理就出逃,而持股方面显示党、政、工、团及相关利益人、利益PE机构众多,改制、税收、财务业绩方面、资产评估方面到过业界重大质疑,但其仍然通过了IPO,由于相关包装与市场不成熟,其超募资金比率高达100%。此次绿大地事件的爆发是一家三年前登陆A股的中小板公司,而从市场现实来看,由于在法律方面对上市公司此违法行为的认定需要时间或法律执行力不足,一些公司或利益相关方仍在铤而走险,侥幸心理仍大有人在。绿大地事件的出现,表明中国管理层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深入展开,其历史意义较大。
作为长期关注中国资本市场的专业人员,笔者研究发现中国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期对市场的支持政策,被一些相关公司利用,比如宽松的再融资政策、相对降低的IPO政策等,这些本无可厚非,但相应的举报人信息重视、利益发行链条的违法行为认定与追踪等明显不足,一些公司通过包装与财务指标的调整,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实现了IPO或再融资,但违法的直接退市条款、相关重大质疑类公司的打击却没有跟上步伐,此次绿大地事件的出现,至少给市场一个强烈信号,即违法违规行为终要得到严办。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来看,源头打击的重点转向市场根基之初的上市公司IPO或再融资方面迫在眉睫。愿中国证券市场一路走好,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追溯性打击应继续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会从根本上保护好投资者利益,让腐败的违法人吞吃恶果;否则中国证券市场将会受到严重的信心危机,进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也就成为空谈。
尽管绿大地在2010年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整个2010年公司财务混乱,存在诸多重大财务过失,同时其审计机构中准会计事务所向其出具了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还是无法逃脱披星戴帽的结果。
企业信用可以说是上市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命脉,而绿大地却丧失了全部的生存权力。上市三年多以来,两次更换财务总监,三度更换审计机构,半年内业绩预告、快报五次变脸,甚至由于存在大量虚假财务信息而导致会计事务所无法正常提供审计报告。终于在查清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原董事长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其所持有的股份也被依法冻结。而作为上市公司,绿大地毫无诚信可言,不但财务造假,而且甚至在案发前还在骗取投资者信任而实现原始股东和高管的套现,这种骗子企业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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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finance.新浪com.cn/realstock/company/sz002200/n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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