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译著有
马库斯·西塞罗《
论法律》、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
让-雅克·卢梭《
社会契约论》、
亚历克西·托克维尔《
旧制度与大革命》、贝卡里亚《
论犯罪与刑罚》、
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修行:生命的证悟》等经典名著以及美国《不动产》《
美国财产法精解》等专业书籍,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译文若干。
1996年进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正科级检察员,2005年挂任
公明街道中心区南将石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2007年10月任民行科科长。2010年2月任侦查二科科长(2003年10月任该职级)。
曾独立办理
刑事案件600多宗,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其成功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假冒“
劳力士”等众多世界知名商标案件,以及在办理邹某诈骗案时追赃人民币几百万元,而被
河北省任丘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译著《
论法律》《
社会契约论》《
论法的精神》《
论犯罪与刑罚》 《
旧制度与大革命》 《修行:生命的证悟》 等,均已上线法律出版社“有章阅读”平台 。
政绩考核曾连续3年为“优秀”,被
深圳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驻社区干部”,先后被深圳市、
宝安区评为“打假先进工作者”、“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先进工作者,获深圳市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称号,荣立“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