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
辽史人物
王鼎(11世纪?—1106年)是辽朝涿州市(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耶律洪基清宁年间进士。他通晓经史,善于作诗文,辽道宗时代的典章制度多出其手。王鼎刚正不阿、通达政务,历任易州观察判官、涞水县县令、翰林学士、知制、史馆修撰、观书殿学士。他曾出使高丽,被记载在《高丽史》中的“言治道十事”。王鼎的妻子乳母的女儿是权臣耶律乙辛的宠婢,因此他写下了详细记录皇后萧观音被害的史书《焚椒录》。在大康年间(1075年—1084年),他因事获罪,被流放至镇州。但在大安年间,王鼎被召回,官复原职。干统六年(1106年),王鼎去世。
人物传记
幼好学,居太宁山数年,博通经史。时马唐俊有文名燕、间,适上巳节,与同志祓水滨,酌酒赋诗。鼎偶造席,唐俊见鼎朴野,置下坐。欲以诗困之,先出所作索赋,鼎援笔立成。唐俊惊其敏妙,因与定交。
清宁五年,进士第。调易州观察判官,改涞水县县令,累迁翰林学士。当代典章多出其手。上书言治道十事,帝以鼎达政体,事多咨访。鼎正直不阿,人有过,必面诋之。
寿隆初,升观书殿学士。一日宴主第,醉与客,怨上不知己,坐是下吏。状闻,上大怒,杖夺官,流镇州。居数岁,有赦,鼎独不免。会守臣召鼎为贺表,因以诗贻使者,有“谁知天雨露,独不到孤寒”之句。上闻而怜之,即召还,复其职。乾统六年卒。
鼎宰县时,憩于庭,俄有暴风举卧榻空中。鼎无惧色,但觉枕榻俱高,乃曰:“吾中朝端士,邪无干正,可徐置之。”须臾,榻复故处,风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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