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皖编〔2000〕7号)精神,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与安徽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不定级别,是省政府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一)组织参事对政府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二)组织参事对省政府交办的及有关部门送来的某些行政法规、规章草案进行研究,提出意见。
(三)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开展文史研究、书画创作和交流活动。
(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组织、支持参事和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五)组织参事、馆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提高参事、馆员的社会主义、理论政策水平,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运用。
(六)承办省人民政府选聘参事、馆员的有关工作。
(七)为参事、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服务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国务院参事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参事室内设3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内部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人事、财务、行政等工作。工作需要时,可使用人事处印章。
参事业务处
负责参事各项业务活动的组织和安排;联系国务院参事室及各省、市参事室。
文史业务处
负责馆员各项业务活动的组织和安排3联系中央和各省、市文史馆。
人员编制
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单列编制(含离退休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编制)28名(按照公务员制度执行)。其中:参事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合兼省文史研究馆馆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省政府参事控制在30名以内,省文史馆馆员控制在60名以内。任命和新聘任的省政府参事、省文史馆员,其编制在原行政关系所在单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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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
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