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嘉(1711年5月21日~1782年),字亨山、亨右、亨中,号古稀老人,直隶博野(今
博野县)人。
尹会一之子,
清代乾隆朝大理寺卿。
尹嘉铨出生在仕宦家庭。雍正十年(1732),尹嘉铨拜
王步青为师,并学习
朱熹《小学》及
张伯行《
近思录集解》。
乾隆十二年(1747),尹嘉铨向
方苞求学。雍正十三年(1735),尹嘉铨中举,后屡应
会试不中。乾隆十七年(1752),尹嘉铨被
爱新觉罗·弘历特别提拔他担任了官职,尹嘉铨自此踏上仕途。乾隆二十二年至二十八年(1757—1763),担任刑部官员。乾隆二十八年外放,先后任
山东省、
山西省、
甘肃省等地
按察使和布政使。地方任职期间,尹嘉铨整饬吏治刑名,重视
社会教化和科举教育。乾隆三十九年(1774)五月,尹嘉铨担任大理寺卿。
乾隆四十一年(1776),尹嘉铨将《小学》加疏,增加《考证》《释文》《或问》各一卷及《后编》二卷合为《小学大全》,得到乾隆的嘉评。乾隆四十二年(1777)三月,尹嘉铨以原品休致。乾隆四十六年(1781)三月,尹嘉铨因上奏折为父请谥并从祀
孔子庙,见罪于
爱新觉罗·弘历,被处以
绞刑,家产籍没,所有著述一律销毁,所作石刻碑文一并铲毁。
尹嘉铨著述编纂有79种,包括《贻教堂文集》《
近思录》三编四编、《随王草择言》等等。疏注有《礼仪探本》《共学约》《小学大全》;作序的有《女孝经》《家礼存义》《纲目凡例释疑》等等。
鲁迅认为尹嘉铨为求名而招祸,是
乾隆皇帝“名臣”为“太平盛世”之累思想的体现,乾隆借此打击“名臣”,培养奴才,宣扬太平盛世有明君无名臣的思潮。
人物生平
求学时期
尹嘉铨于
康熙五十年(1711年)5月21日出生在仕宦家庭,直隶博野(今
博野县)人。
曾祖父尹泽升为邑庠生,祖父尹公弼,业儒。其父
尹会一,尹会一为
雍正二年
进士,官至吏部右侍郎,以提倡、实践理学闻名。尹会一对尹嘉铨的教育较为重视,除亲自为尹嘉铨讲授理学典籍,并教其作文之法外,还让尹嘉铨向经学家
王步青、桐城派始祖
方苞请教。雍正十年(1732),尹嘉铨跟随尹会一到
扬州市时,拜王步青为师,并学习
朱熹《小学》及
张伯行《
近思录集解》。
乾隆十二年(1747),尹嘉铨拿着礼物去向方苞求学。方苞认为《
仪礼郑注句读》是学习礼仪的入门书籍,就先教他这本书。接着,又教他《
仪礼析疑》。尹嘉铨非常勤奋好学,他经常通过书信向王步青和方苞请教问题,方苞还为其修改所作《从游纪略》。同时,方苞对尹嘉铨也比较满意。
初入仕途
雍正十三年(1735),尹嘉铨中举,此后屡应
会试不中。乾隆十七年(1752),尹嘉铨再次落榜,恰逢
爱新觉罗·弘历选拔知县,并亲自接见他们。乾隆皇帝给予了尹嘉铨恩惠,特别提拔他担任了官职,尹嘉铨自此踏上仕途。
乾隆二十二年(1757)二月,尹嘉铨被任命为刑部
主事。次年,尹嘉铨得到了
鄂弥达的赏识,因此被提拔为
刑部员外郎。乾隆二十四年(1759)六月,尹嘉铨担任
刑部郎中,并且负责管理
江西省方面的事务。在此期间,尹嘉铨参与《
钦定大清会典》的编写,并在这五年中,曾大量阅读宫中藏书。乾隆二十七年(1762)五月,在京城进行的一次官员考核中,尹嘉铨表现非常出色,被评为了一等。乾隆二十八年(1763)十二月,
爱新觉罗·弘历引见尹嘉铨,在其履历片硃批评语:“人正经亦明白,可以臬司用者,将来还可出息。”
任职地方
乾隆二十八年(1763)十二月,尹嘉铨出任外官,分守山东济东泰武道兼理通省驿传。任内重文教,喜与诸生讲学论。此外,尹嘉铨亦重吏治,曾刊刻叶镇之《作吏要言》,发给
属下,规劝其洁己奉公。乾隆三十二年(1767)六月,乾隆帝引见尹嘉铨。尹嘉铨用自己的政绩,证明了当初乾隆帝眼光不俗。事后,乾隆帝在其履历片上写到:“竟可臬司,原知是一好的。”乾隆三十二年(1767)夏,改甘肃西宁道。但其在
西宁市的任职时间不长,仅有3个多月。期间尹嘉铨以边疆士子“颇知向义”,尤以培育人才为先务,曾“开拓道署之乐育园”,选拔士子前来就学,并“与之课文讲义”,士子学业“颇有起色。
乾隆三十二年(1767)九月,尹嘉铨补授
山西省按察使,掌一省刑名。上任伊始,即与抚臣
彰宝一同“前往
运城市,查办盐政达色、运司
吴云从不职一案”。但乾隆三十三年(1768)二月,
山东省按察使员缺,
爱新觉罗·弘历着尹嘉铨调补。尹嘉铨奏请面圣,乾隆帝准许。三月二十七日,乾隆帝召见尹氏,并在尹嘉铨的履历片上硃批评语:“好的还可用,竟出息了。”乾隆三十三年(1768)二月,尹嘉铨调任山东按察使,下车伊始,立即查办秋审事宜,奔赴济南府
长清区、
东昌府区高唐州等处。尹嘉铨初至任上,拦舆告状之人甚多,尹嘉铨按律,“访拏讼师,严行治罪”。半年后讼牒渐稀,民情安定,得乾隆帝嘉奖。
乾隆三十三年(1768)十二月,尹嘉铨升任
山东省布政使,在任时间逾二年。乾隆三十四年(1769)七月,“
东平县山水泛涨,决城东南二隅,流入城中,仓廒、民屋俱坏”。
爱新觉罗·弘历令施放正赈,尹嘉铨“恐地方官或有遗滥情弊”,致灾民流离失所,随即亲赴灾区查勘、赈济,至
东平州赈厂“见有拥挤之患”,即令地方官“标示各乡,以次分散”,“五日内共放谷八千余石”。此外,他还亲往受灾各乡查看冬麦的种植情况。
乾隆三十六年(1771)三月,调补
甘肃省布政使。赴任途中,尹嘉铨以“两司大员不时调补……或有交办事件赴任均不容缓,若照月选官例给凭定限,未免旷日持久,致滋玩愒之端”,缮折上奏,奏请嗣后凡遇两司大员调补,“毋庸给凭,以省具文,部行催令速赴新任”。
爱新觉罗·弘历深以为是,将尹氏所奏发交吏部核议。吏部根据尹嘉铨建议,加以适当修改,酌减定限,但仍给凭限期。并载入例册,通行实施。同年五月,尹嘉铨因甘肃省连年被灾,粮食歉收,“民无盖藏,一切赈恤、口粮、籽种需用浩繁,以致官仓缺乏”,因物价昂贵,采买“不得不随时停止”,而拨运又“百计周章,辗转赔累”,遂上奏请恢复捐监旧例。乾隆帝批驳尹氏“知其一未知其二”,认为
甘肃省积歉,“市中粮食不能充足,价值亦必加昂。若再令买谷报捐,众皆入市争购,尽纳官仓,米粮必至日绌。闾阎糊口,益无可资”,因此,恢复捐监旧例“实非此时应办之事,断不可行”。是年十月,
陕甘总督吴达善卒于任上,尹嘉铨暂行护理总督印务,直至新任总督
文绶上任。期间,负责查核、办理前任督臣吴达善“经手未完,以及续到事件”。
乾隆三十七年(1772)七月,尹嘉铨以甘肃省收支兵马粮料及赈恤各款京斗、仓斗混用,各州县奏销各册舛错颇多,多有不便,奏请“嗣后凡兵粮、赈恤、额征等项,向用仓斗者皆一体折算为京斗。科则其造销估计各册内删除仓斗名目,所有现在之仓斛斗升全行销毁,以除弊端”。乾隆三十九年(1774)三月,
陕甘总督勒尔谨以
甘肃省地瘠民贫、“通省仓储,一时未能全行足额”为由,奏请在口内各属恢复捐监旧例。
爱新觉罗·弘历允行,但念此事“必须能事之
承宣布政使,实力经理,方为有益。尹嘉铨谨厚有余,而整饬不足”,因此改擢京职,授大理寺卿。
位列九卿
乾隆三十九年(1774)五月,尹嘉铨内迁大理寺卿,虽位列九卿,但处闲职,位高权轻。同年九月,尹嘉铨奉命稽察
左派觉罗宗学,负责王公、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的教育。尹氏接手后,发现学子“四学勤惰虽殊,而功课均未务实”,遂向乾隆帝奏请仿照
元朝许衡学规,学子不论年龄大小,均需学习《小学》,以使其“共晓然于明伦敬身之教,以端趋向而化气质”,并达到“消除骄惰病根,不至随所居所接而长”的目的。
爱新觉罗·弘历深以为是,将此建议下宗人府核议,宗人府议准,并令“各学一体通行”。同时,尹嘉铨十分重视《小学》教材的选择,他见坊本《小学》注解繁冗,脉络不明,遂将高愈《小学纂注》“删繁就简,存其指要,为之疏通大义”,编成《小学义疏》,使其“易知易从,可以循序渐进”,并依照“内廷袖珍经书定式刊板,以便时习”。此外,尹嘉铨政暇之余常赴各学督课,并亲自讲授《小学》。
乾隆四十一年(1776),尹嘉铨根据诸生学习情况,“又于内篇四卷设为《或问》以析疑,外篇二卷续成《后编》以征信”,并将《小学或问》《
小学后编》按内廷袖珍经书定式刊刻,与《小学义疏》合为《小学大全》一函,进呈御览。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平定大小金川,
爱新觉罗·弘历“举行致祭五岳四渎、历代帝王陵寝之事”,选拔“通经术、识礼仪”的大臣前往祭祀。尹嘉铨被选中,前往直隶、
山西省等处,祭祀
恒山之神、中镇霍山之神、西海之神、河渎之神、女娲氏陵、商汤王陵、
金太祖陵、金世宗陵、元太祖陵、元世祖陵、
朱瞻基陵、
朱祐樘陵、明世宗陵等13处。尹嘉铨非常重视此事,在致祭金太祖陵、金世宗陵之前日,“即戒所迓者,不饮酒,不食海物,不居华丽宾馆;及至斋祓视册,谕
执事官以下诸生开册缮书娴习其仪节,而校阅焉;省甡之夕,备悉视其如式始宿”。由于准备工作比较充分,祭祀仪式圆满完成,时任
房山区县令的张世法记此次祭祀为千古旷典。此外,尹嘉铨上疏奏请撤去明宣宗、明世宗祭祀,
爱新觉罗·弘历将此建议交廷议讨论,廷议认为:“宣宗有善政,不应以一二事生訾议,唯世宗戮忠亲佞,实与史合,应停飨祀。”乾隆帝从之,罢明世宗祭告。
乾隆四十二年(1777)三月,尹嘉铨以原品休致,其20余年的仕宦经历至此结束。
人物逝世
乾隆四十六年(1781)三月,乾隆巡幸
保定市,已致仕回家的尹嘉铨,派儿子呈送奏章,为其父
尹会一请溢及从祀
孔子庙,得到的朱批是:"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治罪,念汝乃父子私情,故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当罪不可追矣!"尹嘉铨却追加一本,内容是:"请许我朝老臣
汤斌,范文成,
李光地,
顾八代,张长伯行等从祀孔庙,至臣父尹会一,既蒙御制诗章褒嘉称孝,已在德行之科,自可入祀,非臣敢请也。"这次奏章激怒了
乾隆,于三月十八日朱批:"竟大肆狂吠,不可道矣。"即令除去
顶戴,锁交刑部审讯,定为死罪。同时查抄其老家和在京寓所,销毁其著述93种,抽毁其写过序跋的书籍6种,磨毁其撰写的碑文7块。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尹嘉铨被处死。
为政举措
刑狱
乾隆三十三年(1768)十一月,尹嘉铨上奏
爱新觉罗·弘历,认为“别项罪犯遇有情轻应行免死减等者,即与定例无违,亦皆请旨定夺”,而“独于抢窃绞犯,缓决一次免死减遣,不复请旨”,与体制不合。又,对于抢窃绞犯,秋审后定为缓决者,旧例为免死改发遣刑,监候数月后,即出监发遣。尹嘉铨认为此不足以驯顽民之气,请“从重再加监候一年,俟下届秋审时将免死减遣之处,仿照别项罪犯可矜减流之式,逐案随本声明”,即处以监候一年,到下届秋审时,免死改流刑。乾隆帝将尹疏发刑部核议,刑部议驳,乾隆帝深以为是,认为监候多加一年,即由发遣刑改流刑,“是为贼犯开徼幸之径,而囹圄亦徒滋聚匪之虞”,并以“尹嘉铨所奏,外若加严,而实则有意从宽,未改沽名家习”,传旨申饬尹嘉铨。除此之外,尹嘉铨上折以地方官失于防范,致“在配军流三五成群,结伴同逃”,请加重对地方官的处分,以惩其玩忽职守。
爱新觉罗·弘历将尹氏所奏交吏部核议,吏部认为“应如所奏”,并对尹氏所列处分办法稍作修改。乾隆帝从之,尹氏所奏得以颁布施行。尹嘉铨在
按察使任上9个月,负责查办秋审及其他案件,“办过咨题案件共一百八十七起,其例应外结具详抚臣批结案件三百零二起,现在各属并无久逾例限未结尘案”。期间,严加整饬
山东省越诉之风,并就抢窃犯
刑罚及官员处分等,积极献言献策,可谓颇有政绩。
吏治
为加强吏治,改变官吏的波靡之习,尹嘉铨刊刻
杨锡绂之《唐风蟋蟀说》、叶镇之《作吏要言》,分给各属官员,用以劝导各官“勉为
凤凰,进于循良,勿致长吏操切为功”。在处理题升调转官吏及试用人员的问题上,尹嘉铨特定章程,按次补缺,“先令司中无权”,以杜绝官吏的奔竞之习。此外,为熄奢侈之风,尹嘉铨以身作则,自奉简约。与同僚“真率相约,食不过五簋,酒不过七行,燕饮清歌,卜昼未尝卜夜”。
经济
针对藩库收支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尹嘉铨亦设法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如各州县卫所向藩库领取银两时,容易产生留难、藉端逗留等情况,尹嘉铨即“当堂支发,令其速回”,若所领银两数额较大,超过千两以上,即发给该役护牌,并通令沿途各官派兵,“逐站交替护送”,“并饬原领衙门俾得早知,照数查收”,确保银两安全如数到达。
教育
尹嘉铨在任期间,以发展教育为己任。为给士子就学创造最佳环境,在地方财力有困难的情况下,自捐白金五百,令
历城区县令万绵前增修讲舍,建希贤馆。其中,修葺旧有
贤良祠,为培育童蒙之所;“创建养正堂三楹,为成童学文之所;蒙求室三楹,为师长藏修之地”。同时,以双倍束脩延聘主讲,并仿《白鹿洞规》,制定以《小学》书为基础的规约。此外,每年三月中旬,尹嘉铨亲自主持书院月课考试,并从诸生文章中择优付梓,以勉励士子。此外,尹嘉铨亦重视
社会教化。政暇,采风问俗,访问老儒宿学,“以表扬为己任”,将济南三贤祠增为
五贤祠,增祀
施闰章、
黄叔琳二人,为士子树立学习楷模。
尹嘉铨每到一地,必以发展文教为先务,在
甘肃省任上亦不例外。上任伊始,首举观风,“用择论政要言,分课九郡三州诸生”,并从此年
乡试中举及中
副榜者之应试文章中,选取优者,录成《甘藩观风录》,付梓刊布,风示四方。此外,亦重视书院建设,在任期间,整饬兰山书院,曾抄录
爱新觉罗·弘历之《御制拟尹和靖六有斋记》悬挂于讲堂,与师生共勉。
乾隆三十六年(1771),尹嘉铨向朝廷上奏请旌节孝七人,亲撰《表扬录》,记载七人之事迹,并付梓刊刻,使其作为表率和示范,以供民众效法。次年,尹嘉铨作《表扬录续编》,记载此年
甘肃省请旌节孝三十一人之事迹,包括二孝子、二十七节妇、一烈女、一贞女。
社会
乾隆三十三年(1768)二月,尹嘉铨调任
山东省按察使,下车伊始,立即查办秋审事宜,奔赴济南府
长清区、
东昌府区高唐州等处。尹嘉铨初至任上,拦舆告状之人甚多,尹氏往往当即将其带回审问,发现“竟有顶名假冒希图滥准者居其大半,其以户婚田土越诉者亦居其半,或有称冤莫伸者,类皆讼师架词耸听,按之殊少实际”,认为如若姑息养奸,易致刁风日肆,亟应整饬。因此尹氏按律,“访拏讼师,严行治罪”。半年后讼牒渐稀,民情安定,得
爱新觉罗·弘历嘉奖。
个人作品
尹嘉铨著述编纂有79种,包括《贻教堂文集》《
近思录》三编四编、《随王草择言》《皇清名臣言行录》《尹氏家谱》《思诚轩奏疏》《二山尺》《就正录》等等。疏注有《礼仪探本》《共学约》《小学大全》;作序的有《女孝经》《家礼存义》《纲目凡例释疑》《作吏要言》等等。
人物评价
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介韩欧之间,仆未之逮也,而有志焉,晚年得生,深为吾道幸。(
方苞评)
人正经亦明白,可以臬司用者,将来还可出息。(
爱新觉罗·弘历评)
尹嘉铨进入仕途之后,虽不属治世之能臣,然其为官循谨,居官以文教为先务,注重培育人才,在其20余年的仕宦生涯中,他每到一处,必定先采风问俗,旌德扬善,表扬节孝,不遗孤寒;整饬书院,修葺学舍,延师讲学,赴学督课,并亲撰教材,以启迪后学。其在
道员、
按察使、布政使任上,亦是兢兢业业,循谨供职。他重视吏治,刊刻官箴改属官波靡之习,制定章程杜官吏奔竞之习;职掌刑名,尽心竭力,关心百姓疾苦,遇有灾荒,妥善赈济并就当时存在的问题,积极献言建策。(《
保定学院学报》评)
家族成员
人物轶事
部分清代野史笔记,如《
春冰室野乘》《
清稗类钞》,有尹嘉铨被
爱新觉罗·弘历判处死罪后又赦免的说法。《春冰室野乘》记载,尹嘉铨犯罪后,皇帝已经决定了对他的处罚。第二天,皇帝知道某君和尹嘉铨关系好,就命令某君去监狱宣布旨意。并且赐给某君御厨做的酒和食物,让他带到监狱,假装是自己带进去的,和尹嘉铨告别。皇帝命令某君在尹嘉铨喝完酒后不要立即执行死刑,而是先报告尹嘉铨的话和饮食情况,再等待皇帝的后续命令。某君按照皇帝的命令去了,回来报告说尹嘉铨谢恩后坐下,面色如常,只是深感自责,辜负了皇帝的恩典。他喝了三杯酒,吃了一片火腿和一片肥肉。皇帝听后微笑,不久后命令召见尹嘉铨,先数落他的罪行,然后宣布赦免他,让他回家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