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从恩(1871-1949),男,字明叔,清未及民国政要。
眉山市青神县南附乡(今南城乡)人。清未
进士。1949年被邀请参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一届全体会议,因病未能成行。
后留学
日本,1908年回国。任法部
主事,四川法政学堂监督等。辛亥革命后,历任川南宣慰使、四川军政府民政部部长、国务院法制局参事兼北京政法大学教授等。1933年日军侵入华北后,举家迁回
四川省。1935年初被
刘湘聘为省政府顾问,力主抗日。1949年被邀请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一届全体会议,因病未能成行。同年10月在成都病逝。
邵从恩邵幼年从父读书,20岁为秀才,30岁中
举人,33岁中
进士,后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习法政。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回国,授法部
主事,曾亲手订制全国法官考试条例及其它法规,后回四川主办第一个政法教育学校——绅班法政学堂,培养造就政法人才。清
宣统三年(1911)春,四川保路运动掀起风潮,川政
总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领导人
蒲殿俊等数人。时在北京的邵从恩闻讯后,即回川会见汉路大臣
托忒克·端方和总督赵尔丰,力劝释放同志会要人。后端、赵恐事态扩大,只好释放了蒲殿俊等人。
同年,
武昌起义后,
尹昌衡继任
四川省都督,任命邵从恩为川南宣慰使,后调四川军政府任民政部长。
成渝铁路两军政府合并后,改民政司,邵任民政司长。
民国2年(1913)7月,邵到
北京市任法制局参事。北京政法大学开办时,邵任教授,主讲宪法。后因
曹锟贿选登台,邵愤而辞职到
天津市向佛学居士韩德请求习佛学,虽长斋茹素,却仍心系民族安危与人民困苦。20年(1931)
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洲国总理
郑孝胥派人邀邵前往相助,并许以高官厚禄,遭邵拒绝。后因伪满洲国官员及日本人多次来邵家劝邀,邵为摆脱其纠缠,举家迁回
四川省。
民国26年(1937)“芦沟桥事变”后,邵响应中共发布的团结抗日的通电宣言。27年(1938)7月,邵和张澜到汉口参加国民参政会第一次大会,经吴玉章介绍,认识了周恩来、董必武等中共领导人,接受了中共团结抗日,为和平民主努力奋斗的思想主张。33年(1944)2月,邵与张澜在成都联名发起组织民主宪政促进会,被选为主席,积极从事民主宪政宣传活动。
民国35年(1946)1月,邵到
重庆市参加政治协商会,在开幕式上疾呼停止内战,和平建国。36年(1947)5月,
国民政府最后一次参政会在
南京市召开,邵前往参会,临行前曾说:“此行是拼老命争取和平”。会议期间,邵当面质问
蒋介石:“全国期望和平、停止战争,不知主席有何难而必欲诉诸武力?”蒋竟蛮横无礼地部邵:“你为什么只劝我不打仗?为什么不去劝共产党呢?”邵气急
中风倒地,被送中央医院急救。邵住院期间,索纸手书“内战不停我不乐”7字见报,故国人称邵为“和平老人”。
民国36年(1947),邵从恩回到
成都市,后半身瘫痪。1949年10月1日,邵在成都病逝,终年78岁。临终前,家人告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在北京召开,邵兴奋地说:“和平有望,国家有幸,人民得福了!”现在,北京革命历史博物馆还陈列有邵从恩的单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