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道镕(1823-1906),字筱沅,一字砺甫,号寄鸥,江苏宜兴人,
清代大臣。曾任
山东省河道总督,其故居位于苏州古城王洗马巷内,是一座典型的园林宅第。
同治二年(1863年),任道镕升任直隶顺德府
知府。在此期间,面对畿南地区的叛乱活动,他实施了坚壁清野策略,加固城池,并多次在沙河和平乡地区击败敌人。随着
捻军向北方进攻,任道镕率领训练有素的士兵在沙河抵御敌人的攻击。尽管自己也受伤,但他坚持战斗,最终迫使敌人撤退,因此晋升为
道员。他还与邻近郡县合作疏通了长期堵塞的
洺河,并清理了郡北部的响水河,恢复了超过一万公顷的农田。他的工作得到了
曾国藩和
李鸿章等高级官员的高度赞扬。
光绪元年(1875年),任道镕被任命为代理
按察使。之后,他又担任江西按察使,负责审理监狱中关押的四百多名囚犯,仅用三个月就完成了审判工作。光绪四年(1878年),他被提拔为
浙江省布政使,并调任直隶。在那里,他解决了战争遗留下来的财务问题,并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州县的摊派捐款,发放实际的养廉银来帮助官员,以及鼓励下属县储备粮食以防灾荒。
光绪七年(1881年),任道镕被提升为
山东巡抚。他上奏指出军队管理混乱,建议更换将领,并利用
绿营的经费训练
新建陆军,同时督促各县加强治安巡逻。为了改善交通条件,他派遣士兵平整了
泰山和
沂水县之间的崎岖道路,方便了旅行者。然而,由于对已革
知府潘骏群的不当推荐以及对
编修林国柱的错误判断,他受到了弹劾,被剥夺职务,降级为
道员。此后,他长期居住在家。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任道镕重新被启用,担任
河道总督。当时,河道总督的办公地点通常在
开封市或
济宁市,但由于历史原因,
山东省的河道事务一直由
巡抚直接管理。任道镕提出,如果
官僚机构之间缺乏协调,那么命令就难以执行,所以他主张保持现状。这一建议被采纳。在他任职期间,虽然
黄河的主要灾害发生在下游,但作为上游的负责人,他仍然致力于节约开支,并每年将剩余的资金返还给国库。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
河南省的一些居民趁机制造动乱。任道镕采取冷静的态度,调动河标部队协助省级防御。第二年,他被调任为浙江巡抚。在这个职位上,他公正地处理了许多涉及宗教冲突的案件,并根据情况轻重缓急,逐步解决赔偿问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他因病请求退休。过了三年,即
宣统四年(1912年),他在家中去世,享年八十三岁。
任道镕在其政治生涯中,不仅在军事方面表现出色,还在水利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他曾主持疏通河流,恢复农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此外,他还注重司法公正,迅速处理了大量的
刑事案件,赢得了广泛赞誉。
任道镕的父亲是乾隆六十年(1795年)乙卯恩科三甲
进士任烜。他的妻子
吴兰畹是一位作家,留下了《灌香草堂初稿》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