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陶,字仲叔,
郑州市人,
元符年间官员。曾任
太常博士、考功
员外郎、工部右司郎中、
侍御史等职。盛陶主张简化官制,引用
嘉祐、
治平年间的制度;选人任官,应准照
熙宁、
元丰年间的法律。曾谏言
蔡确谤诗事件,认为蔡确因弟硕有罪被罢职,不应怀恨,注释诗语过于摭,不可以长告讦之风。后出任
汝州市知州,徙
晋州,召为
太常少卿。议合祭天地,请从先帝北郊之旨,合祭后,盛陶奉行,不再辨执。晋升为
礼部侍郎、
中书舍人,知
应天府、
顺昌府、瀛州。元符年间,因例夺职,卒,享年六十七。
盛陶,字仲叔,
郑州市人。第
进士。熙宁中,为
监察御史。
赵顼问
河北省事,对曰:「朝廷以便民省役,议废郡县,诚便。然沿边地相属,如
北平市至海不过五百里,其间列城十五,祖宗之意固有所在,愿仍旧贯。」庆州
李复圭轻敌败国,
程昉开河无功,籍水政以扰州县,皆疏其过。二人实
王安石所主,陶不少屈,出签书
隋州判官。
久之,入为
太常博士、考功
员外郎、工部右司郎中,至
侍御史。陈官冗之敝,谓恩泽
举人,宜取
嘉祐、
治平之制;选人改官,宜准
熙宁、
元丰之法。谏官
刘安世等攻
蔡确为谤诗,陶曰:「确以弟硕有罪,但坐罢职,不应怀恨。注释诗语,近于捃摭,不可以长告讦之风。」安世疏言:「陶居风宪地,目睹无礼于君亲之人,而附会观望,
纪纲何赖。」出知
汝州市,徙
晋州,召为
太常少卿。
议合祭天地,请从先帝北郊之旨;既而合祭,陶即奉行,亦不复辨执也。进权
礼部侍郎、
中书舍人,以龙图阁待制知
应天府、
顺昌府、瀛州。
元符中,例夺职,卒,年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