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国
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正厅级)
王振国,男,1945年6月出生,汉族新蔡县人,开封师院中文系毕业,1970年参加工作。
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正厅级)。
2014年,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依法指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
人物履历
1970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共驻马店市地委组织部办事员、干事、副科长等职。
1983年10月至1985年2月任驻马店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1985年3月至1986年4月任驻马店地区劳动局局长。
1986年4月至1991年9月任中共汝南县委书记。
1991年9月,任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
2001年2月任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后任驻马店市市长级领导干部,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做好相关工作。
人物事件
2014年10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振国(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王振国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依法指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
参考资料
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振国决定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04-17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