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烈(字竺轩),
清朝时期广东
嘉应州兴宁市人,曾任
台湾省清朝官员。1876年任福建南安知县,1889年成为首任
云林县知县,上任1年后由罗汝泽接任。陈世烈在清朝云林地区担任父母官。
陈世烈,字竺轩,台湾清朝官员,广东嘉应州兴宁县人,
光绪二年(1876年)任福建南安知县。于1888年任台湾云林县知县一职,是首任云林县知县,台湾建省,时台湾巡抚刘铭传划嘉义县九堡,
彰化县七堡成立云林县,属
台湾府。这十六堡除包括今云林县全部外,还有今嘉义县的新港、梅山、溪口三乡镇的一小部份,及
南投县竹山镇、
鹿谷乡之全部,
信义乡的部份山地。新设之
云林县为
台湾省台湾府所辖四县之一,县治先设于林埔(今南投县竹山镇)。
县治既经选定,循例便是建筑城垣、衙署、
坛庙等工作了,这些工作悉由当时的台湾府经历摄
斗六市县丞陈世烈负责进行。二月,陈世烈奉檄调补台湾府经历,由
厦门市东渡,见
巡抚刘铭传时,刘即委以“设县分治、度地筑城、抚番招垦”等任务。三月,陈世烈南下,至斗六门,摄理斗六门县丞。四月,据
连横《台湾通史》抚垦志,巡抚刘铭传以为欲经划台湾,自成一省,乃奏请设台湾抚垦大臣,由巡抚兼任,以在籍太仆寺卿
林维源为帮办,设“抚垦总局”于大科,下设抚垦局、分局,“云林抚垦局”即渊源于此。九月,巡抚刘铭传选定林圯埔郊外的云林坪为新县建城用地。
寒衣节日,陈世烈自
斗六市移驻云林坪,设“云林城工总局”,自任督办,专督城工,另设了一个“云林抚垦局”,则自任委员,办理抚垦事宜,与城工分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