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于1970年3月正式成立,1974年底撤销。建制归昆明军区,由
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和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领导。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设在
普洱市。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于1969年10月6日开始组建,1970年3月1日正式成立,1974年底撤销。建制归昆明军区,行使军级权限,由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和云南省军区领导。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在原
中国农垦集团分局、总场、农场、生产队的基础上,组成4个师,23个团,116个营,1038个连队,4个直属企事业单位。
云南是国家重点开发的垦区之一。1955年,由4000余名复员转业官兵开辟了9个军垦农场,于1957年归省农垦局统一领导。1960年,
云南省的国营农场达90个,职工总数为7.8万人,总人口14万人。1963年全省农垦农场合并缩减为40个,职工减少为6.5万人。
1969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织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1970年3月1日,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建制归昆明军区,行使军级权限,由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和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领导。成立大会的会场设在思茅0284部队的营房,以后这里成为兵团三大机关(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的驻地。从四月到1974年底兵团撤消,实行三渠道的财务管理,即中央拨基建投资,
省军区拨国防军费,省财政拨流动资金。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在原
中国农垦集团分局、总场、农场、生产队的基础上,组成4个师,23个团,116个营,1038个连队,4个直屋企事业单位。1969年10月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区建立的5个水利工程团,划归云南兵团领导。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设在
普洱市,一师所属团场集中在西双版纳州内,二师各团场分布在临沧地区内,三师大部分团场设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内,少数团场设在
保山市,四师的团场分布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地区。到1972年年底,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干部、战士、职工共计18.7万余人,总人口达29.6万人(包括原农场9万余人)。累计接收北京(8000多人),
上海市(4.76万人,包括
上海郊区青年农民2万余人),
成都市(17000人),
重庆市(24000人),
昆明市(1万人)的知识青年11万人,除以后病退、团退、升学及各种形式走后门陆续离开兵团或农场外。到了1977年底,整个云南垦区的知青还有8.71万人,为原知青总人数的70%,其中上海知青37000人,
四川省(包括成都和重庆)知青32000人,北京知青2900人,昆明知青3600人。
在
生产建设兵团的建制下,多数兵团把营作为常规建制,一个营相当于过去一个农场或分场。每个营辖下若干连队外,还设机务队、基建队、卫生队、武装排,连队是兵团最基层的组织,连队下设排、班:
生产建设兵团的人员构成基本由现役军人、地方干部、复员
转业军人、原农场职工、知识青年等几部人组成。
现役军人干部是兵团的主要领导阶层,其中级别最低的也为副连级,大多数现役军人在调到兵团时,作为一种鼓励,职务提升了一级。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现役军人任职的干部为2700人,兵团机关干部80%以上,师机关干部70%,团机关干部50%,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与知青的比例为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