迺贤(1309年-1369年),字易之,号河朔外史,合鲁(葛逻禄)部人。他的家族曾居住在
南阳市(今属
河南省),后来随兄长塔海仲良迁居至四明(今
浙江省宁波市)。迺贤的祖先可能是
黄金家族的姻亲。他在四明地区生活,与当地的名士们交流诗歌文学。迺贤以其独特的风格和深厚的学问,被誉为“江南三绝”之一。
迺贤在至正五年(1345年)离开浙江,沿着运河前往
山东省和
山西省等地。在此期间,他记录了
黄河南北地区的灾难和社会动荡,创作了《新乡媪》、《颍上老翁歌》等作品。他还考察了历史遗迹和地理变迁,将这些体验融入了他的诗歌创作中。在大都(今北京市)居住了大约五年时间,他广泛接触了当时的名流,并深入研究了典章制度。至正十一年(1351年),迺贤返回南方,途中创作了《新堤谣》等作品。回到
浙江省后,他继续与朋友们分享诗歌和美酒,拒绝通过行贿来获取权力。尽管有机会获得丰厚的报酬,他选择用所得资金修建
庙宇和教育设施。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他被推荐担任翰林国史院
编修官,并于次年前往北京就职。至正二十四年,
元朝面临危机,迺贤参与了祭祀活动,并在南巡期间创作了《枫亭女》等作品。
迺贤为人正直,不愿通过贿赂来谋求利益。他喜欢引用典故并与朋友讨论,但不会谈论政府事务。他乐于助人,因此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当被推荐主持东湖书院时,他没有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谋利,而是用于公共事业。
迺贤的作品包括《
金台集》、《河朔仿古记》等,其中《金台集》分为两卷,而《河朔仿古记》仅有两卷存世。他的诗作数量超过一百八十首,其中约十分之一是关于
道教的。他的诗歌不仅展现了自然风光,还反映了社会现实,因此被称为“诗史”。他的作品在当时享有
盛誉,与韩与玉、王子充并称为“江南三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