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维翰(1622~1684),字及甫,号研山,世居闸港北(今
鲁汇乡境)。清顺治九年
进士。
历官临江
推官、职方
主事、
监察御史、
山东巡抚、
浙江省总督,殁于
福建省总督任,谥“清惠”。郡建特祠,并列入祀乡贤。维翰为官明察,恤民困,洞晓时弊。掌
山东省道时,上疏;“考察官吏应作为首要大事,高官、地方镇守主将衰老庸暗的应予参劾;州县对上级的供给、
胥吏对老百姓的诛求应加禁止”。1669年(
康熙帝八年)掌
京畿道,
苏州市、
松江区两府赋税数自明以来倍于他府,百姓不胜负担,生活困苦,维翰请减除苏、松两府浮粮,以苏民困;参劾偏
巡抚周召南、福建总督
刘斗、浙江巡抚
陈秉直,三人都因咎免职。1679年(
康熙十八年)
巡抚山东,举荐清廉官吏
陈文学、周根等升任
监察御史。1682年任浙督,即日审前总督所参满军鼓噪案内被墩锁半年的200余人,多所平反。丁艰回乡,遇福建船产与乡民械斗,带领勇健兵卒,张着
总督衔灯笼,骑马夜至黄浦江滨,竖起高竿,上挂空木桶,如秋刑杀头示众状,然后派人晓谕:你们强横不法,本应尽数杀灭,现在从宽处置,把首恶处决掉,余人不问。械斗双方遂散走,免酿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