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
苏州大学教授
李晓明,男,法学硕士,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同时担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犯罪学
人物经历
2004年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访学;
2005年至2007年在美国波士顿学院法学院和东北大学法学院访学。
社会任职
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未成年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刑诉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
获得荣誉
1989年授予河北省“全省公安系统优秀教师”;
1995-1996连续两年被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授予“院级优秀教师”;
1997年7月被评为河北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
1997年12月被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优秀专家”称号;
2000年被评为江苏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2000年被评为江苏省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2001年入选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
2002年获“北美校友会杰出成就奖”;
2010年获苏州大学教学名师称号。
主要成就
2002年底成功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2005年荣获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在刑法学教学上建立了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变注释刑法学为理论刑法学,变知识内容为能力内容;变职业内容为素质内容;变书本知识为实践知识;变静态知识为动态知识;变僵死知识为灵活知识等改革创新。在教学方法上采用了案例式、诊所式、兴趣与究问式、贾科莫式等新的教学方法,做到了变知识传授为能力培养、变单纯“给水”为教其“取水”;变只教学为教研相济;变以上课为主为课上课下研学并重。
长期坚持给本科生上课,注重对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的系统培养,为法学教育事业和法学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长期以来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坚持结合实际搞科研。参加国家“九五”规划正大集团项目和重点项目三项,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研究等6项,获奖成果26项。 
个人作品
先后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控制腐败法律机制研究》、《行政刑法学导论》、《中国刑法基本原理》、《经济刑法学》、《经济犯罪学》、《中国保安学》、《中国犯罪学论纲》等著作30余部。
出版著作
1、《经济刑法学》,专著,群众出版社,2000年出版;
2、《经济犯罪学》,合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3、《行政刑法学导论》,专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
4、《中国刑法基本原理》,合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出版;
5、《中国刑法罪行适用》,合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出版;
主要论文
《洗钱罪及其控制》,《中央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1 《论洗钱与反洗钱对策》,《河北警学研究》,2003年第5期;
2、《英国21世纪刑事司法改革》,《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
3、《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辨析》,《法律科学》,2005年第6期;
4、《行政刑法的立法研究》,《法学》,2005年第6期;
5、《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及其上游犯罪》,《司法前沿》,2006年第2期;
6、《中英刑事司法改革比较研究》,《中外法学》,2007年第3期;
7、《从中美IP/ WTO第一诉谈中国轻罪体系》,《中国法学》,2007年第6期。
参考资料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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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任职
获得荣誉
主要成就
个人作品
出版著作
主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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