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潮字半帆,
清朝官员,本籍中国浙江。监生出身的朱潮於1809年(
爱新觉罗·颙琰14年)接替
翟淦,於
台湾省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
基隆市至
新竹市,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
同治元年,
御史朱潮请开辅水利,并以田地之治否,定府县考绩之殿最。命
直隶总督费莫·文煜等将所辖境内山泉河梁淀湖及可开渠引水地方详查,并妥议章程。寻覆疏言:“有可举行之处,或碍于地界,或限于力量,或当掘井制车,或须抽沟筑圩,均设法催劝,推行尽利。”三年,
江苏省士民
殷自芳等以“
淮安区、
盐城市境内市河、十字河、小市河蜿蜒百里,东注马家荡,沿河民田数千顷,旱则资其灌溉,潦则资其宣泄。自
乾隆六年大挑以后,迄今百馀年,河淤田废,水旱均易成灾。垦请挑濬筑墟,引运河水入市河,以苏民困”。命
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