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0日,
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山东省委、省政府研究审定。经省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贾巧遇、外包负责爆破作业并严重违规混存爆炸物品的
浙江其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驻栖霞项目部经理吴宗形、外包负责井下设备安装并违规井口动火作业的
烟台新东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等15名企业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浙江其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驻栖霞项目部1名负责人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李东,中共党员,新东盛工程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未经审批安排在回风井口对罐笼进行气焊切割作 业,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使用伪造的《建 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37069047)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编号:鲁 JZ 安许证字〔2019〕060570-01),事故发生 后补签借用
招金矿业金泰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的合同,掩盖新东盛 工程公司无资质承包矿山工程施工的事实,阻碍事故调查,对事 故发生负有责任。2021 年 1 月 25 日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 住,2 月 8 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