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
公告宣言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高水平规划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促进长三角地区深化改革、协同开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2021年2月由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印发。
内容介绍
《总体方案》提出,到2035年,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将全面建成,形成“一核两带”功能布局。“一核”是上海虹桥站商务区,主要承担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功能。“两带”是以虹桥商务区为起点延伸的北向拓展带和南向拓展带。
北向拓展带包括虹桥—长宁区嘉定区昆山市太仓市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重点打造中央商务协作区、国际贸易协同发展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拓展区;
南向拓展带包括虹桥—闵行区松江区金山区平湖市—南湖—海盐海宁市,重点打造具有文化特色和旅游功能的国际商务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区、江海河单轨铁路联运新平台。
《总体方案》提出,按规定申请扩大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免税购物场所,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支持建设金山华东无人机空港、平湖直升机空港,打造苏州(太仓、相城)航空航天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全球航空企业总部基地和高端临空服务业集聚区。厚植国际人才优势,支持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创办科技型企业,并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
目录
概述
内容介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