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脏病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妊娠之前就存在的心脏病,如风湿性及
先天性心脏病,
高血压性心脏病等;第二类是与妊娠有关的心脏病,如妊娠高征性心肌病、围生期心脏病,
主动脉夹层等。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
产科学严重的合并症,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发病率0.5~1.5%。原先存在的心脏病为主要原因,以风湿性及先天性心脏病居多,部分患者由妊娠诱发。妊娠期心脏病患者往往有端坐呼吸、进行性呼吸困难、咯血、活动室发生晕厥等症状。治疗原则主要是根据病情选择终止
妊娠,减轻心脏负担、提高心脏代偿功能、治疗
心力衰竭。此病可以改善症状,延缓病情发展。如果心脏功能差,不适宜再次妊娠的妇女建议避孕。